证券代码:601866 证券简称:中远海发 公告编号:2019-031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继续延长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及授权有
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2月29日召开了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2016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16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方案及相关议案;并于2017年6月5日召开了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17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17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调整后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方案及相关议案。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2016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16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6-108)、《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17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17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38)。
根据上述历次股东大会决议,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
为自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17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和2017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即至2018年6月4日届满。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工作顺利进行,2018年5月31日,公司召开了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2018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18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批准延长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的有效期,将该等决议及授权有效期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19年6月4日。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2018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18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31)。
鉴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已经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受理,后续股票发行工作仍需继续实施。为不影响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的继续推进,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事宜的顺利进行,董事会提请批准继续延长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非公开发行工作相关事宜,并将该等决议及授权有效期延长至前次决议及授权有效期届满之日起12个月,即延长至2020年6月4日。
公司已于2019年4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继续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工作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本次继续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
人士办理公司非公开发行相关事项有效期的相关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