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866 证券简称:中远海发 公告编号: 2018-023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延长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及授权有效期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年 12
月29日召开了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2016年第一次A股类别
股东大会及2016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非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方
案及相关议案;并于2017年6月5日召开了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2017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17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了调整后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方案及相关议案。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2016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16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6-108)、《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17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17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38)。
根据上述股东大会决议,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为自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17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和
2017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即至2018
年6月4日届满。
鉴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已经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受理,后续股票发行工作仍需继续实施。为了保证本次非公开发行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事宜的顺利进行,董事会提请批准延长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的有效期,将该等决议及授权有效期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19年6月4日。
公司已于2018年4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
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工作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本次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公司非公开发行相关事项有效期的相关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