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857 证券代码:中国石油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网下发行公告
重要提示
1、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发行人"或"中国石油")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40亿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下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7]349号文核准。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下称"网下发行")与网上资金申购发行(下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3、本次发行的价格区间为人民币15.00元/股-16.70元/股(含上限和下限)。
4、本次发行数量为不超过40亿股。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发行股份不超过12亿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30%;其余部分向网上发行,约为28亿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70%。
5、只有符合"释义"中规定条件的"配售对象"方可参与网下发行的申购。本次初步询价期间提交有效报价的询价对象名单见附件一。参与初步询价且有效报价的询价对象管理的证券投资产品(配售对象)中,只有于2007年10月24日中午12:00前在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配售对象,方可参与本次网下发行。
6、本次网下发行的申购时间为2007年10月25日(T-1日)的9:00至17:00及2007年10月26日(T日)9:00至15:00。
7、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须将
(1)申购报价表(必须加盖单位公章,该表可从www.cs.ecitic.com、www.ubssecurities.com和www.cicc.com.cn网站下载);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申购报价表中法定代表人本人签字/章的,无须提供本材料);
(3)全额缴付申购款的划款凭证复印件(请务必注明询价对象及配售对象的名称和"中国石油A股申购款项"字样)于2007年10月26日15:00前传真至010-84049811。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应全额缴付申购款。应缴申购款须于2007年10月26日17:00之前汇至联席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
8、本公告仅适用于网下发行。有关网上发行的具体规定,敬请参见于2007年10月2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的《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网上资金申购发行公告》。
9、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一般情况,请详细阅读2007年10月2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的《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和《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全文及备查文件可在上证所网站(www.sse.com.cn)查询。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 指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证所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联席保荐人(主承销商) 指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排名不分先后) 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询价对象 指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37
号)中界定的询价对象的条件,且已经在中国证券
业协会登记备案的机构投资者
配售对象 上述询价对象中已向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的自营账
户(包括除主承销商外的其他承销团成员的自营账
户)或其管理的证券投资产品均为本次发行的配售
对象,均可参与本次网下发行的申购,但下述情况
除外:
1、与发行人或联席保荐人(主承销商)之间存在实
际控制关系的询价对象;
2、与联席保荐人(主承销商)具有控股关系的证券
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3、联席保荐人(主承销商)的自营账户;
4、未参与初步询价或者参与初步询价但未有效报价
的询价对象。
有效申购 指符合本公告中的有关申购规定的申购,包括按照
规定的程序、申购价格在发行价格区间以内(含上、
下限)、申购数量符合要求、及时足额缴付申购款等
的申购
T日/网上资金申购日 指2007年10月26日,为本次发行参与网上资金申
购的投资者通过上证所交易系统以发行价格区间上
限申购本次网上发行股票的日期
元 指人民币元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股票种类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二)发行规模和发行结构
本次发行A股股份数量不超过40亿股。其中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发行股份不超过12亿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30%;其余部分向网上发行,约为28亿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70%。
网下发行由本次发行联席保荐人(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实施,投资者在发行价格区间内进行申购;网上发行通过上证所交易系统实施,投资者以发行价格区间上限申购。
(三)发行价格区间
本次发行的价格区间为15.00元/股-16.70元/股(含上限和下限)。
此价格区间对应的市盈率区间为:
19.71倍-21.95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遵照中国会计准则确定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06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数计算)。
20.15倍-22.44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遵照中国会计准则确定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06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数计算,发行后总股数按本次发行40亿股计算)。
(四)发行价格
本次网下和网上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和联席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下申购情况,并参考公司基本面、H股股价、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和市场情况等,在发行价格区间内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最终确定的本次发行价格将于2007年10月30日(T+2日)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定价、网下发行结果及网上中签率公告》中公布。
(五)网上网下回拨机制
本次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和联席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总体申购情况于2007年10月29日(T+1日)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并将于2007年10月30日(T+2日)刊登的《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定价、网下发行结果及网上中签率公告》中披露。回拨机制的启用将根据网上发行初步中签率及网下初步配售比例来确定。
网上发行初步中签率=回拨前网上发行数量/网上有效申购数量;
网下初步配售比例=回拨前网下配售数量/网下有效申购数量。
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如下:
1、在网下发行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若网上发行初步中签率低于4%且低于网下初步配售比例,在不出现网上发行最终中签率高于网下最终配售比例的前提下,从网下向网上发行回拨不超过本次发行规模5%的股票(不超过2亿股)。
2、在网上发行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若网下初步配售比例低于网上发行初步中签率,则从网上向网下回拨,直至网下最终配售比例不低于网上发行最终中签率。
3、在出现网下或者网上认购不足的情况下,发行人和联席保荐人(主承销商)可以根据实际认购情况启动双向回拨机制,对网下和网上的发行规模进行调整。
(六)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
交易日 日期 发行安排
T-4 10月22日 刊登《招股意向书摘要》和《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
公告》
初步询价起始日
T-2 10月24日 初步询价截止日
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T-1 10月25日 刊登《初步询价结果及发行价格区间公告》、《网下
发行公告》和《网上发行公告》
网下申购缴款起始日
网上路演
T 10月26日 网上资金申购日
网下申购缴款截止日
T+1 10月29日 确定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
确定是否启动网上网下回拨机制
确定回拨后(如有)的网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
网上申购配号
T+2 10月30日 刊登《定价、网下发行结果及网上中签率公告》
网下申购资金开始退款
网上发行摇号抽签
T+3 10月31日 刊登《网上资金申购摇号中签结果公告》
网上申购资金解冻注: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发行人、联席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七)承销方式
承销团余额包销。
(八)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网下申购与配售程序
(一)配售对象及锁定期安排
只有符合"释义"中规定条件的"配售对象"方可参与网下申购。配售对象只能以其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的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参与本次网下申购。本次初步询价期间提交有效报价的询价对象名单请见附件一。参与初步询价且有效报价的询价对象管理的证券投资产品(配售对象)中,只有于2007年10月24日中午12:00前在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配售对象,方可参与本次网下发行。网下配售对象获配股票自本次网上发行部分的股票在上证所上市交易之日起锁定3个月。
(二)网下申购
配售对象通过向联席保荐人(主承销商)传真申购报价表进行网下申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