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1857 股票简称:中国石油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东城区安德路16号)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
联席保荐人(主承销商)
(排名不分先后)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招股意向书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
招股意向书
(一)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股)
(二)发行股数: 不超过40亿股
(三)每股面值: 人民币1.00元
(四)每股发行价格: 【】元
(五)发行日期: 2007年【】月【】日
(六)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七)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183,020,977,818股
其中:A股:不超过161,922,077,818股
H股:21,098,900,000股
(八)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 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承诺:
股份的流通限制、股东对所 "自中国石油A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
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我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我公司持有的中国石油A股股份,也不由中
国石油回购我公司持有的A股股份。但经境内有
权机构批准我公司持有的股份到境外交易场所
上市流通部分,不受上述三十六个月锁定期限
制。"
(九)联席保荐人(主承销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商)
声 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重大事项提示
1、原油及石油产品价格波动可能产生的风险:作为我国最大的原油生产及销售商,原油勘探与生产业务在本公司占据重要地位,是本公司最主要的盈利来源。因此,原油价格的波动可能对本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较大影响。此外,成品油也是本公司销售的主要产品之一,成品油价格的波动可能会直接影响本公司的业绩。
2、油气资源接替的风险:尽管近年来本公司的原油探明储量稍有增加,但无法保证将来能够通过勘探活动增加或保持本公司的油气储量水平。如果不能成功获得足够的接替油气资源,本公司的经营业绩、财务状况可能会受到不利的影响。
3、境内外披露的财务数据和格式等方面存在差异:本公司于2000年4月在香港联交所及纽约证交所上市,本公司须按照境外上市地的会计准则和监管要求披露相关数据和信息。由于境内外会计准则和监管要求存在差异,本招股意向书与本公司已在境外披露的年度报告、中期报告等文件在内容和格式等方面存在若干差异。本招股意向书第十节披露了中国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差异说明,敬请投资者关注。
4、2007年度中期股利:根据公司2007年8月2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八次会议决议,公司将向2007年9月13日登记在册的股东按每股0.205690元派发中期现金股利,股利总金额为368.23亿元,该中期股利于2007年9月28日派发完毕。扣除2007年度中期股利后,本公司A股发行前未分配的滚存利润,由中国石油集团、公司H股股东及本次A股发行后的A股股东共同享有。
5、由于本公司炼油与销售板块所用原油的绝大部分为勘探与生产板块按照市场价格供应,所炼制的成品油是以国家发改委规定的价格对外进行销售,而2005年及2006年原油价格高企,虽然国家发改委多次提高成品油的价格,炼油与销售板块实现的收入仍低于其营业成本及相关费用的支出,从而导致本公司炼油与销售板块分部利润2005年与2006年分别亏损190.51亿元和267.89亿元。
第一节释义
第一节 释义
一、定义
本招股意向书中,除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或名词具有如下含义:发起人、中国石油集团 指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发行人、本公司、公司、指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油
以下名词释义按拼音顺序排列(若干其他词义在本节"二、行业专用名词释义"中另有说明):
A股 指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向境内投资者发行、在境内证券交易
所上市、以人民币标明股票面值、以人民币认购和进行交
易的普通股
本次A股发行 指发行人根据本招股意向书所载条件公开发售A股的行
为
BP 指英国石油公司(BP p.l.c.)
财政部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CNODC 指中国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公司
《重组协议》 指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与本公司于2000年3月10日订
立的重组协议,根据协议内容,协议于1999年11月5日生
效
董事/董事会 指本公司的董事/董事会
《公司法》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公司章程》 指本公司的公司章程
国家发改委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经贸委 指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
国家税务总局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
国土资源部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
国务院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国资委 指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H股 指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的境外上市外
资股,该等股份在香港联交所上市,并以港币认购;同时
包括由存托银行发行,在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美国存托
股份
环保总局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坚戈 指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的法定货币
吉林化工 指吉林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锦州石化 指锦州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辽河油田 指辽河金马油田股份有限公司
美国存托股份(ADS) 指由存托银行发行,在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美国存托股
份,本公司发行的每一单位存托股份代表100股H股的所
有权
纽约证交所 指纽约证券交易所
PKZ 指哈萨克斯坦石油公司(Petrokazakhstan INC.)
燃料油公司 指中油燃料油股份有限公司
商务部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我国三大石油公司 指本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海洋石油有
限公司
WTO 指世界贸易组织
香港联交所 指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为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
司的全资子公司
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指《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新企业会计准则 指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并于2007年1月1日施行
的,包括1项基本准则、38项具体准则和相关应用指南在
内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的统称
元 除特别指明外,均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人民币元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法》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国石化 指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中海油 指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
中油财务 指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中油国际 指中国石油天然气国际有限公司(PetroChina International
Limited),为根据英属维尔京群岛法律注册成立的公司
中油勘探 指中油勘探开发有限公司
中油香港 指中国(香港)石油有限公司
二、行业专用名词释义
API重度 美国石油学会用来表示油品比重的一种约定尺度。其关系
为:
141.5
o API= . 131.5
比重60 0 F/60 0 F
板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