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857 证券代码:中国石油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网上资金申购发行公告
重要提示
1、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发行人"或"中国石油")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40亿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下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7]349号文核准。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下称"网下发行")与网上资金申购发行(下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3、本次发行价格区间为15.00元/股-16.70元/股(含上限和下限),由于网上发行时本次发行价格尚未确定,参与网上资金申购的投资者须按照本次发行价格区间上限(16.70元/股)进行申购。如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低于价格区间上限,差价部分将于2007年10月31日(T+3日)与未中签的网上申购款同时退还给网上申购投资者。
4、本次发行A股股份数量不超过40亿股。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发行股份不超过12亿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30%;其余部分向网上发行,约为28亿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70%。
5、本次网上发行,参加申购的单一证券账户的委托申购数量不得少于1,000股,超过1,000股的必须是1,000股的整数倍。单一证券账户申购上限为9,999.9万股。除法定机构证券账户外,每一个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一经申购不能撤单。法定机构证券账户每户的累计申购股数不能超过28亿股。
6、本次网上资金申购日为2007年10月26日(T日),申购时间为上证所正常交易时间(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申购简称为"石油申购";申购代码为"780857敗
7、本次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和联席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总体申购情况于2007年10月29日(T+1日)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并将有关情况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定价、网下发行结果及网上中签率公告》(下称"《定价、网下发行结果及网上中签率公告》")中披露。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请参见本公告中的"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之"网上网下回拨机制"。
8、本次网上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和印花税。
9、本公告仅适用于本次网上发行,关于网下发行的具体规定,敬请参见2007年10月2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的《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网下发行公告》。
10、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一般情况,请详细阅读2007年10月2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的《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和《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全文及备查文件可在上证所网站(www.sse.com.cn)查询。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中国石油 指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证所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登记公司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联席保荐人(主承销商) 指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排名不分先后) 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有效申购 指符合本公告中有关申购规定的申购,包括按照规定
的程序、及时足额缴付申购款、申购数量符合要求等
的申购
T日/网上资金申购日 指2007年10月26日,为本次发行参与网上资金申购
的投资者通过上证所交易系统以发行价格区间上限申
购本次网上发行股票的日期
元 指人民币元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股票种类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二)发行规模和发行结构
本次发行A股股份数量不超过40亿股。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发行股份不超过12亿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30%;其余部分向网上发行,约为28亿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70%。
网下发行由本次发行联席保荐人(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实施;网上发行在网下发行的最后一天同步进行,投资者通过上证所交易系统实施,以价格区间上限缴纳申购款。
本次网下和网上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和联席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累计投标询价情况,并参考发行人基本面、H股股价、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和市场环境等,在发行价格区间内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最终确定的本次发行价格将于2007年10月30日(T+2日)在《定价、网下发行结果及网上中签率公告》中公布。
(三)本次网上发行对象
持有上证所股票账户卡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发行人须遵守的其他监管要求所禁止者除外)。本次发行的联席保荐人(主承销商)的证券自营账户不得参与本次发行的申购。
(四)申购价格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区间为15.00元/股-16.70元/股(含上限和下限)。网上资金申购投资者须按照本次发行价格区间上限(16.70元/股)进行申购。
此价格区间对应的市盈率区间为:
19.71倍-21.95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遵照中国会计准则确定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06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数计算)。
20.15倍-22.44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遵照中国会计准则确定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06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数计算,发行后总股数按本次发行40亿股计算)。
(五)申购时间
2007年10月26日(T日),在上证所正常交易时间内(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进行。如遇重大突发事件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本次发行,则按申购当日通知办理。
(六)申购简称和代码
申购简称为"石油申购";申购代码为"780857敗?
(七)发行地点
全国与上证所交易系统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
(八)网上网下回拨机制
本次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和联席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总体申购情况于2007年10月29日(T+1日)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并将于2007年10月30日(T+2日)刊登的《定价、网下发行结果及网上中签率公告》中披露。回拨机制的启用将根据网上发行初步中签率及网下初步配售比例来确定。
网上发行初步中签率=回拨前网上发行数量/网上有效申购数量;
网下初步配售比例=回拨前网下配售数量/网下有效申购数量。
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如下:
1、在网下发行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若网上发行初步中签率低于4%且低于网下初步配售比例,在不出现网上发行最终中签率高于网下最终配售比例的前提下,从网下向网上发行回拨不超过本次发行规模5%的股票(不超过2亿股)。
2、在网上发行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若网下初步配售比例低于网上发行初步中签率,则从网上向网下回拨,直至网下最终配售比例不低于网上发行最终中签率。
3、在出现网下或者网上认购不足的情况下,发行人和联席保荐人(主承销商)可以根据实际认购情况启动双向回拨机制,对网下和网上的发行规模进行调整。
(九)锁定期安排
网上发行投资者获配股票无锁定期,自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在上证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网下配售对象获配股票的锁定期为3个月,锁定期自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在上证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十)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
交易日 日期 发行安排
T-4 10月22日 刊登《招股意向书摘要》和《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
初步询价起始日
T-2 10月24日 初步询价截止日
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T-1 10月25日 刊登《初步询价结果及发行价格区间公告》、《网下发行公告》
和《网上发行公告》
网下申购缴款起始日
网上路演
T 10月26日 网上资金申购日
网下申购缴款截止日
T+1 10月29日 确定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
确定是否启动网上网下回拨机制
确定回拨后(如有)的网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
网上申购配号
T+2 10月30日 刊登《定价、网下发行结果及网上中签率公告》
网下申购资金开始退款
网上发行摇号抽签
T+3 10月31日 刊登《网上资金申购摇号中签结果公告》
网上申购资金解冻
注: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发行人、联席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本次网上资金申购发行依上证所《沪市股票上网发行资金申购实施办法》、《关于沪市股票上网发行资金申购的补充通知》及《关于实施上网发行资金申购有关问题的通知》实施。
(十一)承销方式
承销团余额包销。
(十二)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本次网上发行方式
本次网上发行通过上证所交易系统进行,启动回拨机制前,网上发行规模为不超过28亿股。联席保荐人(主承销商)在指定时间内(2007年10月26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将28亿股"中国石油"股票输入在上证所指定的专用证券账户,作为该股票唯一"卖方"。
各地投资者可在指定的时间内通过与上证所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以发行价格区间上限和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有效申购数量进行申购委托,并足额缴付申购款。申购结束后,由联席保荐人(主承销商)会同登记公司共同核实申购资金的到账情况,上证所和登记公司根据实际到账资金统计有效申购数量和有效申购户数。
网上投资者获配股票数量的确定方法为:
1. 如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小于或等于本次最终网上发行数量,则不需进行摇号抽签,所有配号都是中签号码,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