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811 证券简称:新华文轩 公告编号:2021-019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达到 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增持,不触及要约收购,公司控股股东及实
际控制人不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后,四川新华出版发行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新华出版发行集团”)持有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股份比例增加至 51.20%。
本公司控股股东新华出版发行集团于2021年5月10日增持本公司
H 股股份 1,24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并计划自 2021 年 5 月
10 日起 12 个月内,以自筹资金通过证券交易所系统允许的方式,择机继续增持本公司无限售条件 H 股股份,累计增持股份不少于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 0.1%且不超过 6%(含上述增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年 5 月 11 日披露的《新华文轩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8)。
新华出版发行集团自 2020 年 6 月 18 日至 2021 年 5 月 10 日期间,
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增持公司 H 股股份 13,140,000 股,占公司总股
本 1.06%。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信息披露 名称/姓名 四川新华出版发行集团有限公司
义务人 住所 成都市青羊区人民南路一段 86 号城市之心 10 层
基本信息 权益变动时 2020 年 6 月 18 日至 2021 年 5 月 10 日
间
变动方式 变动日期 股份种 增持股数 增持比例
权益变动 类 (股) (%)
明细 集中竞价 2020/6/18-2021/5/10 H 股 13,140,000 1.06%
合计 - - 13,140,000 1.06%
资金来源 新华出版发行集团自筹资金。
1.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18 日披露了《新华文轩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股
份实施进展暨增持股份达到 1%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21),
上一次权益变动后,新华出版发行集团及其子公司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
618,609,52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0.14%。
2.本次增持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
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情形。
3.本次增持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
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二、本次增持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
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 占公司总 股数 占公司总
股本比例 股本比例
合 计 持 有 618,609,525 50.14% 631,749,525 51.20%
新华出版发 股份
行集团 其中:无限
售 618,609,525 50.14% 631,749,525 51.20%
条件股份
备注:本次权益变动后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
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新华出版发行集团履行其提出的增持计划,
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