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811 证券简称:新华文轩 公告编号:2021-018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 年 5 月 10 日,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接到本公司控股股东四川新华出版发行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出版发行集团”)的告知函,新华出版发行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港股通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了本公司 H 股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情况
新华出版发行集团于2021年5月10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港股通交易系统
增持本公司 H 股股份 1,24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0.1%。本次增持前,新
华出版发行集团及其子公司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 630,509,525 股,占本公司总股
本的 51.10%,其中持有 A 股股份 592,809,525 股,H 股股份 37,700,000 股。本
次增持后,新华出版发行集团及其子公司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 631,749,525 股,
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51.20%,其中持有 A 股股份 592,809,525 股,H 股股份
38,940,000 股。
二、后续增持计划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维护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新华出版发行集团(含下
属子公司)计划在未来 12 个月内(自 2021 年 5 月 10 日首次增持之日起算),以
自筹资金通过证券交易所系统允许的方式,择机继续增持本公司无限售条件 H股股份,累计增持公司股份不少于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 0.1%且不超过 6%(含本次增持股份)。
三、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四、新华出版发行集团承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不减持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五、本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持续关注新华出版发行集团增持本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