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 股网上资金申购发行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1、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关于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新股发行体制
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09]13 号)的有关要求,对首次公开发行A 股网上
发行做出相关安排,请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
2、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 股网上发行通过上海证券交
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交易系统,采用上网资金申购方式进行。关于网上
发行的有关规定,请查阅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公布的《沪市股票上网
发行资金申购实施办法》(2009 年修订)。
3、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认真阅读2010 年1 月4 日刊登
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的《安徽新华
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 股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重要提示
1、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皖新传媒”)首次
公开发行不超过11,0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
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1274 号文核准。本次发行
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或“保
荐人(主承销商)”)。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下称“网下发行”)与网上资金
申购发行(下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网下发行2,200 万股,
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0%;网上发行8,800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80%。
3、本次发行价格区间为11.00 元/股-11.80 元/股(含上限和下限),由于网上发行时本次发行价格尚未确定,参与网上资金申购的投资者须按照本次发行
价格区间上限(11.80 元/股)进行申购。如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低于发行价格
区间上限,差价部分将于2010 年1 月8 日(T+3 日)与未中签的网上申购款同
时退还给网上申购投资者。
4、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中的一种方式进行申购。凡参
与网下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有效报价,均不能参与网上发行。参与网
下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再参与网上新股申购,导致其申购无效的,由配售对象及
管理该配售对象的询价对象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5、本次网上发行日为2010 年1 月5 日(T 日),申购时间为上交所正常交
易时间(上午9:30 至11:30,下午13:00 至15:00)。申购简称为“皖新申购”;
申购代码为“780801”。
6、本次网上发行,参加申购的单一证券账户的委托申购数量不得少于1,000
股,超过1,000 股的必须是1,000 股的整数倍,单一证券账户申购上限为8 万股。
7、单个投资者只能使用一个合格账户参与本次网上申购。证券账户注册资
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多个证券账户
(以2010 年1 月4 日(T-1 日)账户注册资料为准)参与本次网上申购的,以
及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本次网上申购的,以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
均为无效申购。
8、本次网上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和印花税。
9、本次发行不设回拨机制,在出现网下发行未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发
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可中止发行,并及时做出公告和依法做出其他安排。
10、本公告仅适用于本次网上发行,关于网下发行的具体规定,敬请参见
2010 年1 月4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
日报》上的《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 股网下发行公告》。
11、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一般情况,请详细阅读2009 年12 月25 日刊
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的《安徽新华
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 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和《安徽新华传媒股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 股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
书全文及备查文件可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查询。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 指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国结算上海
分公司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
商)
指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有效申购 指符合本公告中有关申购规定的申购,包括:
1、按照规定的程序,及时足额缴付申购款,申购数量符合要求;
2、单个投资者使用一个合格账户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的申购;
3、配售对象未参与网下初步询价,仅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的申购。
T 日/网上资金
申购日
指2010 年1 月5 日,为本次发行参与网上资金申购的投资者通
过上交所交易系统以发行价格区间上限申购本次网上发行股票
的日期
元 指人民币元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股票种类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1.00 元。
(二)发行规模和发行结构
本次发行数量为11,000 万股,其中网下发行2,200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
的20%;网上发行8,800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80%。
网下发行由本次发行保荐人(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实施,配售对象通过上交
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以下简称“申购平台”)在发行价格区间内进行申购;网
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实施,投资者以发行价格区间上限缴纳申购款。(三)申购价格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区间为11.00 元/股-11.80 元/股(含上限和下限)。网
上资金申购投资者须按照本次发行价格区间上限(11.80 元/股)进行申购。
此价格区间对应的市盈率区间为:
1、34.88 倍至37.42 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遵照中国
会计准则确定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08 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的
总股数计算);
2、39.68 倍至42.56 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遵照中国
会计准则确定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08 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
总股数计算)。
(四)申购时间
2010 年1 月5 日(T 日),在上交所正常交易时间内(上午9:30 至11:30,
下午13:00 至15:00)进行。如遇重大突发事件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本次发行,
则按申购当日通知办理。
(五)申购简称和代码
申购简称为“皖新申购”;申购代码为“780801”。
(六)发行地点
全国与上交所交易系统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
(七)锁定期安排
网上发行投资者获配股票无锁定期,自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
易之日起即可流通。网下配售对象获配股票的锁定期为3 个月,锁定期自本次网
上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八)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
交易日 日期 工作安排
T-6
2009 年12 月25 日
周五
在上交所网站披露《招股意向书》,刊登《招股意
向书摘要》、《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
T-5
2009 年12 月28 日
周一
初步询价(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及现场推介
(深圳)
T-4 2009 年12 月29 日 初步询价(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及现场推介周二 (上海)
T-3
2009 年12 月30 日
周三
初步询价(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及现场推介
(北京)
初步询价截止日
T-2
2009 年12 月31 日
周四
确定发行价格区间、可参与累计投标询价的股票
配售对象名单及有效申报数量
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T-1
2010年1月4日
周一
刊登《新股投资风险特别提示公告》、《初步询价
结果及价格区间公告》、《网下发行公告》、《网上
资金申购发行公告》
网下发行起始日、累计投标询价开始日
网上路演
T
2010年1月5日
周二
累计投标询价截止日、网下申购缴款日
网上发行申购日
T+1
2010 年1 月6 日
周三
确定发行价格
网上、网下申购资金验资
网上申购配号
T+2
2010 年1 月7 日
周四
刊登《定价、网下发行结果及网上中签率公告》
网下申购多余款项退还
网上发行摇号抽签
T+3
2010 年1 月8 日
周五
刊登《网上资金申购摇号中签结果公告》
网上申购资金解冻、多余款项退还
注:
1、T 日为网上资金申购日。对应之“日”均指交易日。
2、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通知并公告,修改发行日
程。本次网上资金申购发行依上交所《沪市股票上网发行资金申购实施办法》(2009 年修订)
实施。
(九)承销方式
承销团余额包销。(十)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网上资金申购投资者
持有上交所股票账户卡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法规及发行人须遵守的其他监管要求所禁止者除外)。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
销商)的证券自营账户不得参与本次发行的申购。
三、本次网上发行方式
本次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上发行数量为8,800 万股。保荐
人(主承销商)在指定时间内(2010 年1 月5 日(T 日)上午9:30 至11:30,
下午13:00 至15:00)将8,800 万股“皖新传媒”股票输入在上交所指定的专用
证券账户,作为该股票唯一“卖方”。
各地投资者可在指定的时间内通过与上交所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以发行
价格区间上限和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有效申购数量进行申购委托,并足额缴付申购
款。申购结束后,由保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