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9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就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有关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核。
公司拟收购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振华重工)所持中交天和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16.52%股权,交易对价约为34,445.14万元。振华重工为公司控股股东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附属公司,根据《上市规则》和《关联交易指引》的相关规定,振华重工为公司的关联方。本次股权收购构成关联交易,涉及关联交易金额约为
34,445.14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上述关联交易表决程序合法公正,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上述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方案合理、切实可行,有利于公司集中主业,进一步增强核心竞争力,提升公司持续盈利能力。
3.上述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非关联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系《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黄 龙 郑昌泓 魏伟峰
2021 年 10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