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777 证券简称:力帆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072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帆股份”或“公司”)于2017
年8月1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370号),批复内容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15,177,713股新股。
二、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我会的申请文件实施。
三、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四、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述核准文件的要求和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
公司(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方式如下:
1、发行人: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部门:金融证券中心
联系人: 王晶、张燚
电话:023-61663050
传真:023-65213175
电子邮箱:tzzqb@lifan.com
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保荐代表人:童筝、王兴川
联系部门: 资本市场部
联系人:韩寅卿
电话:010-88085886
传真:010-88085254、88085255
电子邮箱:hanyq@swhysc.com
特此公告。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