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19 证券简称:嘉泽新能 公告编号:2020-030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建设风电项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项目名称:宁河镇 18MW 分散式风力发电项目;
●投资概算:14,835.45 万元;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投资建设该风电项目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投资项目概述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计划投资建设宁河镇 18MW 分散式风力发电项目。
上述项目投资概算为 14,835.45 万元人民币,项目承建单位为本公司二级全资子公司天津陆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陆风”),投资金额由项目承建单位筹集并按项目实施进度分批投入。
上述项目投资已经公司二届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上述项目的建设已取得天津市宁河区行政审批局出具的津宁审批投资〔2019〕16 号《天津市宁河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宁河镇18MW 分散式风力发电项目项目核准的批复》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 于 2019 年 4 月 16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二级全资子公司项目核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5)。
上述投资项目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项目建设内容
宁河镇18MW分散式风力发电项目规划容量17.5MW,由天津陆风建设,建设期约1年,安装国产兆瓦级风力发电机组,工程任务主要是发电,项目建成后供电天津电网。
(二)建设项目选址
本项目厂址范围机位位于天津市宁河区宁河镇东侧。
(三)项目投资概算
经测算,本期工程项目静态总投资为 14,835.45 万元,每千瓦静态投资为 8,477.40 元。
(四)资金来源
本期工程项目估算总投资在14,835.45万元,其中30%由公司自筹,其余项目建设资金拟向金融机构融资解决。
(五)项目审批
本项目的建设已取得天津市宁河区行政审批局出具的津宁审批投资〔2019〕16号《天津市宁河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宁河镇18MW分散式风力发电项目项目核准的批复》文件。
(六)项目效益估算
经测算,宁河镇 18MW 分散式风力发电项目资本金内部收益率约为 14.37%。项目具有一定的抗风险能力,财务评价结果显示项目具有可行性。
三、项目的投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项目投资的必要性
风能是清洁的、可再生的能源,开发风能符合国家环保、节能政策。风电场的开发建设可有效减少常规能源尤其是煤炭资源的消耗,保护生态环境。
(二)项目投资的可行性
上述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的规定和国家转变经济发展结构的产业政策,上述项目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对于节能减排、改善能源结构以及能源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上述项目符合国家产业结构调整与发展方向,符合各方的共同利益,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项目是可行的。
(三)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目前,公司已建成的风电项目规模有1,044.50MW(不含智能微电网)。上述项目竣工投产后,本公司风力发电产业规模将进一步扩大,进而提升公司风力发电产业的盈利水平,将有助于进一步增强本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
上述项目全面启动后短期内将会对资金链造成较大压力。
四、风险提示
公司投资建设该风电项目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将视项目进展情况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二届十三次董事会决议;
(二)天津市宁河区行政审批局出具的津宁审批投资〔2019〕16号《天津市宁河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宁河镇18MW分散式风力发电项目项目核准的批复》文件。
特此公告。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 O 二 O 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