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19 证券简称:嘉泽新能 公告编号:2022-045
债券代码:113039 债券简称:嘉泽转债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公告格式》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本公司”或“嘉泽新能”)编制了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关于公
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8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1501 号《关于核准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嘉泽新能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38,660 万股新股。公司实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4,110 万股,每股发行价 3.43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8,397.3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18,387,830.18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65,585,169.82 元(其中含各项发行费用可抵扣增
值税进项税额人民币 1,103,269.82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19 年 12
月 9 日到账,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 XYZH/2019YCMCS10309 号验资报告。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宁夏国博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国博”)、兰考熙和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考熙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帐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
2、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当期余额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金额为
465,585,169.82 元,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余额为 0 元,公司、宁夏国博、兰考熙和在募集资金专户的募集资金已按规定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其相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也随之终止。
(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证监许可〔2020〕1512 号《关于核准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嘉泽新能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 13 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 6 年。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发行数量为 1,300,000 手(13,000,000 张),按面值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300,000,000.00 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289,482,075.47 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8 月 28 日到账,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 XYZH/2020YCMCS10240 号验证报告。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宁夏泽恺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
泽恺”)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帐户,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
2、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当期余额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金额为
1,289,482,075.47 元,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余额为 0 元,公司、宁夏泽恺在募集资金专户的募集资金已按规定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其相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也随之终止。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本公司制订了《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嘉泽新能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并严格执行。
(一)2018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19 年 12 月 17 日,公司与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中
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市兴庆支行(以下简称“中行兴庆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在中行兴庆支行营业部开设了账号为 106056363003 的银行专户对募集资金进行存储。
2019 年 12 月 17 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宁夏国博、兰考熙和分别
与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中行兴庆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并在中行兴庆支行开设了两个银行专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其中:中行兴庆支行营业部 106056609436 募集资金专户属于宁夏国博,中行兴庆支行营业部 106056363659 募集资金
专户属于兰考熙和,上述两个银行专户资金由本公司开立的中行兴庆 支行营业部 106056363003 募集资金专户转入。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次募集资金余额为 0 元,募集资金存
放情况具体如下:
开户名称 开户行 账户 初始存放金额(元) 余额(元)
宁夏嘉泽新能源 中国银行银川市 106056363003 166,870,176.00 0.00
股份有限公司 兴庆支行营业部
宁夏国博新能源 中国银行银川市 106056609436 175,644,158.00 0.00
有限公司 兴庆支行营业部
兰考熙和风力发 中国银行银川市 106056363659 122,458,666.00 0.00
电有限公司 兴庆支行营业部
合 计 464,973,000.00 0.00
注:上述初始存放金额与募集资金净额465,585,169.82元差额为非公开发行发生的审计 费、律师费和登记费491,100.00元及各项发行费用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人民币1,103,269.82 元。
(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2020年8月,公司与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中行兴庆支 行签订了《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 川市兴庆支行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之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 在中行兴庆支行营业部开设了账号为106059247530的银行专户对募集 资金进行存储。
2020年8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宁夏泽恺与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分行签订了《宁夏嘉泽新能源 股份有限公司、宁夏泽恺新能源有限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 川分行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之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并在中信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分行所辖民族南街支行开设了账号为 8112401014200072757的银行专户对募集资金进行存储。上述银行专户 资金由本公司开立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市兴庆支行营业部 106059247530募集资金专户转入。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次募集资金余额为0元,募集资金存放情 况具体如下:
开户名称 开户行 账户 初始存放金额(元) 余额(元)
宁夏嘉泽新能源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银川市兴庆支 106059247530 731,200,000.00 0.00
行营业部
宁夏泽恺新能源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 811240101420
有限公司 公司银川分行所辖 560,000,000.00 0.00
民族南街支行 0072757
合 计 1,291,200,000.00 0.00
注:上述初始存放金额与募集资金净额 1,289,482,075.47元差额为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发生的审计费、律师费和发行手续等其他费用2,349,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可抵扣增 值税进项税额人民币631,075.47元。
三、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的有关规定存储和使用募集资金,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 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1-1:《报告期内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 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和附件1-2:《报告期内公开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形。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一)2018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20 日召开的二届九次董事会、二届九次监事
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 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 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共计
222,571,319.60 元。2019 年 12 月 26 日,募集资金置换事项办理完毕。
(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3 日召开的二届十五次董事会、二届十五次监
事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可转债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
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截至 2020 年 8 月 28 日的
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共计人民币 870,105,205.60 元。2020 年9 月 3 日,募集资金置换事项办理完毕。
六、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一)2018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本次募集资金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
(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本次募集资金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
七、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的情形。
八、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其内容按上海证券交易所范本确定。公司严格按照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约定管理、存储和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报告期内,本公司已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不存在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1-1:
报告期内 2018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