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19 证券简称:嘉泽新能 公告编号:2020-010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嘉泽
新能”)编制了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7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1099 号《关于核准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嘉泽新能首次向社
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193,712,341 股,每股发行价 1.26 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 244,077,549.66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45,280,471.69 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 198,797,077.97 元。上述募集
资金于 2017 年 7 月 14 日到位,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 XYZH/2017YCA10408 号《验资报告》。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宁夏国博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国
博”)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帐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
2、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当期余额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198,797,077.97
元,募集资金余额为 0 元,公司、宁夏国博在募集资金专户的募集资金已按规定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其相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也随之终止。
(二)2018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1501 号《关于核准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嘉泽新能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38,660 万股新股。公司实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4,110 万股,每股发行价 3.43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8,397.3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18,387,830.18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65,585,169.82 元(其中含各项发行费用可抵扣增
值税进项税额人民币 1,103,269.82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19 年 12
月 9 日到账,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 XYZH/2019YCMCS10309 号验资报告。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宁夏国博、兰考熙和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考熙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帐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
2、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当期余额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464,481,900.00
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累计取得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
净收益额为 41,896.27 元。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 41,896.27 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本公司制订了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嘉 泽新能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并严格执行。
(一)2017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17 年 7 月 14 日和 8 月 10 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宁夏国博分别
与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市兴 庆支行(以下简称“中行兴庆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 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并在中行兴庆支行开设了 两个银行专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其中:中行兴庆支行营业部 106044048586 募集资金专户属于宁夏国博,资金由本公司开立的中行 兴庆支行营业部 106043786228 募集资金专户转入。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198,797,077.97
元,募集资金余额为 0 元,公司、宁夏国博在募集资金专户的募集资 金已按规定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其相对应的《三方监管 协议》也随之终止。具体情况如下:
开户名称 开户行 账户 初始存放金额(元) 余额(元)
宁夏国博新能源 中国银行银川市 106044048586 156,349,655.66 0
有限公司 兴庆支行营业部
宁夏嘉泽新能源 中国银行银川市 106043786228 52,747,894.00 0
股份有限公司 兴庆支行营业部
开户名称 开户行 账户 初始存放金额(元) 余额(元)
合 计 209,097,549.66 0
上述初始存放金额与募集资金总额的差额为保荐机构转入数已扣 除保荐承销费。
(二)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19年12月17日,公司与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中行 兴庆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在中行兴庆支 行营业部开设了账号为106056363003的银行专户对募集资金进行存 储。
2019年12月17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宁夏国博、兰考熙和分别与 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中行兴庆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 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并在中行兴庆支行开设了两个银行专户对募集 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其中:中行兴庆支行营业部106056609436募集资 金专户属于宁夏国博,中行兴庆支行营业部106056363659募集资金专 户属于兰考熙和,上述两个银行专户资金由本公司开立的中行兴庆支 行营业部106056363003募集资金专户转入。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次募集资金已使用464,481,900.00元, 余额为41,896.27元(利息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开户名称 开户行 账户 初始存放金额(元) 余额(元)
宁夏嘉泽新能源 中国银行银川市 106056363003 166,870,176.00 41,480.44
股份有限公司 兴庆支行营业部
宁夏国博新能源 中国银行银川市 106056609436 175,644,158.00 415.83
有限公司 兴庆支行营业部
兰考熙和风力发 中国银行银川市 106056363659 122,458,666.00 0,00
电有限公司 兴庆支行营业部
合 计 464,973,000.00 41,896.27
注1:上述初始存放金额与募集资金净额465,585,169.82元(其中含各项发行费用可抵扣 增值税进项税额人民币1,103,269.82元)的差额为非公开发行发生的审计费、律师费和登记费 491,100.00元。
注2: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中尚结余银行存款利息收入41,896.27元。
三、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嘉泽新能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存储和使用募集资金,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1-1:《报告期内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和附件1-2:《报告期内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形。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一)2017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公司于2017年8月10日召开的一届十二次董事会、一届八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宁夏同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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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147,894元。2017年8月9日,募集资金置换事项办理完毕。
(二)2018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20 日召开的二届九次董事会、二届九次监事
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共计
222,571,319.60 元。2019 年 12 月 26 日,募集资金置换事项办理完毕。
(一)2017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公司于2018年5月18日召开的一届二十二次董事会、一届十四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7,700万元临时补充公司日常流动资金,包括但不限于支付运维费用、偿还贷款、支付利息及融资租赁的相关费用。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18年6月12日,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办理完毕。
2018年11月8日,因募投项目进展需要,公司将上述募集资金中的3,200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19年1月17日,公司将上述募集资金中剩余的4,500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及时将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7,700万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二)2018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本次募集资金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
七、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的情形。
八、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其内容按上海证券交易所范本确定。公司严格按照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约定管理、存储和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报告期内,本公司已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不存在违规情形。
九、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保荐人对上市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
(二)会计师事务所对上市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二O年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