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发行结果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泽新能”、“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19,371.2341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099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或“主承销商”)。发行人的股票简称为“嘉泽新能”,股票代码为“601619”。
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经发行人与主承销商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发行人所处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以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股票发行价格为 1.26 元/股,发行数量不超过19,371.2341万股,全部为新股发行,无老股转让。
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13,559.9341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
的7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5,811.3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30%;回拨机
制启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1,937.0341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0%;网上
最终发行数量为17,434.2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90%。
本次发行的网上网下认购缴款工作已于2017年7月12日(T+2日)结束。
一、新股认购情况统计
主承销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提供的数据,对本次网上、网下发行的新股认购情况进行了统计,结果如下:
(一)网上新股认购情况
1、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174,159,234股
2、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金额:219,440,634.84元
3、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数量:182,766股
4、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金额:230,285.16元
(二)网下新股认购情况
经核查确认,2,666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4,942个有效报价配售对象按照《发
行公告》和《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的要求及时、足额缴纳了申购款。另有21个配售对象没有按时缴纳认购资金,其所对应的股份数量55,017股为无效申购,对应金额为69,321.42元。
1、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19,315,324股
2、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的金额:24,337,308.24元
3、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数量:55,017股
4、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金额:69,321.42元
放弃认购的网下投资者具体名单如下:
序号 投资者 配售对象 获配数量(股)获配金额(元)
国投瑞银瑞泰定增灵活配置
1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617 8,337.42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 王康 王康 2,420 3,049.20
3 王国芳 王国芳 2,420 3,049.20
4 葛小龙 葛小龙 2,420 3,049.20
5 翁天波 翁天波 2,420 3,049.20
6 金燕 金燕 2,420 3,049.20
7 赵聚友 赵聚友 2,420 3,049.20
8 广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广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420 3,049.20
9 翁仁源 翁仁源 2,420 3,049.20
10 阮元 阮元 2,420 3,049.20
11 刘卫凯 刘卫凯 2,420 3,049.20
12 祁爱玲 祁爱玲 2,420 3,049.20
13 陈仙富 陈仙富 2,420 3,049.20
14 黄昌华 黄昌华 2,420 3,049.20
15 谢志远 谢志远 2,420 3,049.20
16 李少丽 李少丽 2,420 3,049.20
七匹狼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七匹狼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
17 2,420 3,049.20
司 司
厦门市高鑫泓股权投资有限厦门市高鑫泓股权投资有限
18 2,420 3,049.20
公司 公司
安邦资产稳健精选1号(第十
19 安邦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420 3,049.20
三期)集合资产管理产品
安邦资产稳健精选1号(第十
20 安邦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420 3,049.20
六期)集合资产管理产品
中铁宝盈祥云4号特定客户
21 中铁宝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420 3,049.20
资产管理计划
合计 55,017 69,321.42
二、主承销商包销情况
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21号】,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中证协发【2016】7 号,
以下简称“《业务规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细则》(中证协发【2016】
7 号,以下简称“《配售细则》” ),网上、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股数全部由
主承销商包销,主承销商包销股份的数量为237,783股,包销金额为299,606.58
元,主承销商包销比例为0.122751%。
2017年7月14日(T+4日),主承销商将包销资金与网上网下投资者缴款
认购的资金扣除相关费用后划给发行人,发行人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提交股份登记申请,将包销股份登记至主承销商指定证券账户。
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网上网下投资者对本公告所公布的发行结果如有疑问,请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
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21-23219622、021-23219496、021-63608036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7月14日
(本页无正文,为《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发行结果公告》之盖章页)
发行人: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 7月 14日
(本页无正文,为《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发行结果公告》之盖章页)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 7月 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