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19 证券简称:嘉泽新能 公告编号:2019-043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终止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
暨拟解除股票质押登记的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8年7月24日披露了《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拟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1),本公司控股股东金元荣泰国际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金元荣泰投资管理(宁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元荣泰”)拟以所持本公司部分A股股票为标的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
“本次可交换债券”),金元荣泰已取得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函[2018]745号《关于对金元荣泰国际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
本公司于2019年7月2日披露了《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拟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对持有的本公司部分A股股票办理担保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1)。金元荣泰持有的本公司19,500万股限售流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0.09%)已划转至可交换公司债券质押专户中。
本公司于2019年8月2日收到金元荣泰通知,金元荣泰决定终止本次可交换债券的发行,并拟于近日办理上述19,500万股限售流通股股份的解除质押登记及可交换公司债券质押专户注销等相关手续。
截至本公告日,金元荣泰直接持有本公司A股股份62,567.1237万股(均为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37%。金元荣泰累计质押公司股份25,000万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的39.96%,占公司总股本的12.93%。
特此公告。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 O 一九年八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