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588 证券简称:北 辰实 业 公告编号:临 2024-011
债券代码:151419 债券简称:19 北辰 F1
债券代码:188461 债券简称:21 北辰 G1
债券代码:185114 债券简称:21 北辰 G2
债券代码:185738 债券简称:22 北辰 G1
债券代码:250684 债券简称:23 北辰 F1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第九十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十八次
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21 日(星期四)上午 9:30 在北京市朝阳区北辰东路 8 号汇欣
大厦 A 座 12 层第一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到董事 7 名,独立非执行董事甘培忠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并进行表决。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伟东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会议一致通过决议如下:
一、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批准本公司 2023 年度分别按中国会
计准则及香港普遍采纳的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告。(分别详见本公司 A 股及 H股 2023 年年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需提交本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批准本公司《2023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
准备的议案》。(详见本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公告)
三、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批准本公司 2023 年度分别按境内及
香港年报披露的有关规定编制的董事会报告。(分别详见本公司 A 股及 H 股 2023
年年度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本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批准本公司《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及
资本公积金转增方案》。(详见本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本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批准本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4
年-2026 年)》。(详见本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本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批准本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
1. 董事长李伟东先生 2023 年度由本公司发放的薪酬为人民币 685,100 元;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李伟东先生回避表决。
2. 执行董事李云女士 2023 年度由本公司发放的薪酬为人民币 643,700 元;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李云女士回避表决。
3. 执行董事杨华森先生2023年度由本公司发放的薪酬为人民币607,100元;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杨华森先生回避表决。
4. 执行董事张文雷女士2023年度由本公司发放的薪酬为人民币621,300元;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张文雷女士回避表决。
5. 执行董事郭川先生 2023 年度由本公司发放的薪酬为人民币 596,700 元;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郭川先生回避表决。
6. 独立非执行董事周永健先生 2023 年度由本公司发放的薪酬为人民币
150,000 元;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周永健博士回避表决。
7. 独立非执行董事甘培忠先生 2023 年度由本公司发放的薪酬为人民币
150,000 元;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甘培忠先生回避表决。
8. 独立非执行董事陈德球先生 2023 年度由本公司发放的薪酬为人民币
150,000 元。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陈德球先生回避表决。
本公司董事 2024 年基本薪酬参照 2023 年度董事薪酬标准执行。
本议案已经本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需提交本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批准本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提名李伟东、梁捷、杨华森、张文雷、胡浩、魏明乾,周永健、甘培忠、陈德球为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周永健、甘培忠、陈德球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并提交本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任期自当选之日起三年。
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决议附件 1)
本议案需提交本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批准本公司《章程修正案》。(详见本
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本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批准本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正
案》。(详见本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本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批准本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正案》。
(详见本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本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批准本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修
正案》。(详见本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本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批准本公司《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
职报告》。(详见本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本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批准本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
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本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公告)
十四、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批准本公司《2023 年度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详见本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公告)
十五、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批准本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详见本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公告)
十六、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批准本公司《2023 年度企业社会责
任暨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详见本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公告)
十七、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批准本公司《2023 年度持续关连交
易》(详见附件 2)
十八、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批准本公司《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详见本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十九、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批准本公司《关于发行债务融资工
具一般性授权的议案》。(详见附件 3)
本议案需提交本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批准本公司《关于发行股份一般性
授权的议案》。(详见附件 4)
本议案需提交本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批准本公司《关于 2024 年度提
供财务资助的议案》。(详见本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本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二、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批准本公司《关于 2024 年度担
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详见本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本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三、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批准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年
报披露有关规定和要求编制的《2023 年年度报告》《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文本,以及按照香港联合交易所年报披露有关规定和要求编制的《2023 年度报告》《2023年年度业绩公告》文本,授权公司秘书就上述文本定稿前必须作出的修改加以确定,并将上述文本及其他需备案文件分别提交上海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合交易所,按规定予以披露及向股东分发。
二十四、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批准本公司《关于召开 2023 年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批准召开本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提呈股东大会的事项,并授权公司秘书具体筹备年度股东大会的相关事宜。关于年度股东大会的时间、地点、议程等具体事宜,详见本公司另行刊发的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21 日
附件:
1.董事候选人简历
2.《北辰实业 2023 年度持续关连交易》
3.《北辰实业关于发行债务融资工具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4.《北辰实业关于发行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附件 1
董事候选人简历
李伟东先生,55岁,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管理学硕士,正高级经济师、工程师。李先生曾任北京市燕山水泥厂机修车间主任、副厂长、厂长,北京金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不动产事业部部长、总经理助理,腾达大厦经理,北京金隅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经理,北京大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执行董事,二零一六年加入本公司,并出任本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二零二零年八月获选为本公司董事长。李先生在房地产开发及物业管理方面具有丰富经验。
梁捷女士,54岁,先后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清华大学,法学学士、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梁女士曾任北京市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管理委员会投资促进处(海淀区投资促进局)处长(局长),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管理委员会常务副主任,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工作委员会副书记,海淀区科学技术委员会主任,海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党组书记、主任,2016年9月至2024年1月期间先后担任首钢总公司副总经理,首钢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二零二四年二月起任本公司总经理,二零二四年三月起任本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梁女士在公司经营管理、法律合规、风险防控等方面具有丰富经验。
杨华森先生,50岁,先后毕业于北方交通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央党校,工学学士、工商管理硕士、科技哲学研究生,高级物流师、工程师。杨先生历任广西柳铁经济技术开发总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中铁特货公司南宁营业部总经理,上海中铁达汽车物流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