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会稽山 股票代码:601579 编号:临 2020-003
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 2%暨回购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 年 2 月 22 日召开的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 2019 年 3 月 13 日召开的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
币 13.65 元/股(含);回购期限自 2019 年 3 月 13 日起至 2019 年 9 月 12 日止。
公司于 2019 年 2 月 23 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9-009),于 2019 年 3 月 23 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
告编号:2019-024);于 2019 年 5 月 10 日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
次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43)。
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6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股份回购实施期限延期的议案》,对本次股
份回购实施期限进行延期,即回购实施期限自 2019 年 3 月 13 日起至 2020 年
3 月 12 日止, 除回购期限延长外,回购预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7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份回购实施期限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8)。上述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 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3 日内予以公告,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0 年 1 月 2 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9,947,23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0000%,与上次披露数相比增加
0.1311%,购买的最高成交价为 8.85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8.21 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 85,581,410.22 元(不含交易费用)。上述股份回购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要求。
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实施股份回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0 二 0 年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