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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1519 沪市 大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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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智慧: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

公告日期:2011-01-27

股票简称:大智慧                                股票代码:601519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
            Shanghai Great Wisdom Co., Ltd.
(上海市浦东新区峨山路 91 弄 20 号陆家嘴软件园 9 号楼南塔 9 楼)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重庆市渝中区临江支路 2 号合景国际大厦 A 幢)



                         承销团成员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智慧”、“本公司”或“发行人”)
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
法律责任。

    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
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为规范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
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本公司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
行(以下简称“开户银行”)开设账户作为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11年1月17日,
本公司及保荐人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南证券”)与开户银行签署
了《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协
议”)。

    协议约定的主要条款如下:

    一、本公司已在开户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
号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36510188000379446。该专户仅用于本
公司大智慧金融终端升级项目、金融终端手机版升级项目、券商综合服务系统升
级项目、金融终端国际版开发项目、大智慧专业财经视频项目等募集资金投向项
目的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二、本公司与开户银行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
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三、西南证券作为本公司的保荐人,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
他工作人员对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开户银行承诺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以及本公司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本公司募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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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管理事项履行保荐职责,进行持续督导工作。

    西南证券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本公司和开户
银行应当配合西南证券的调查与查询。西南证券每半年度对本公司现场调查时应
当同时检查专户存储情况。

    四、本公司授权西南证券指定的保荐代表人胡晓莉、王文毅可以随时到开户
银行查询、复印本公司专户的资料;开户银行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
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开户银行查询本公司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
份证明;西南证券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开户银行查询本公司专户有关情况时应
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五、开户银行按月(每月5日前)向本公司出具真实、准确、完整的专户对
账单,并抄送给西南证券。

    六、本公司1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且达到发
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净额”)的20%的,
本公司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西南证券,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七、西南证券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西南证券更换保荐
代表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开户银行,同时书面通知更换后保荐代
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八、开户银行连续三次未及时向本公司出具对账单,以及存在未配合西南证
券调查专户情形的,本公司可以主动或在西南证券的要求下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
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九、西南证券发现本公司、开户银行未按约定履行本协议的,应当在知悉有
关事实后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书面报告。

    十、本协议自本公司、开户银行、西南证券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
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
失效。


                                  2
       本次发行前,公司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
诺如下: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长虹先生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
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
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
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公司股东张婷女士、张志宏先生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
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
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
发行的股份。

       3、公司股东沈宇先生等36名自然人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
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4、公司股东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金沙江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承
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5、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张长虹先生、张婷女士、沈宇先
生、王日红先生、王玫女士、申健先生和吕沈强先生承诺:除前述锁定期外,在
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
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
查阅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
文。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招股说明书中的相同。




                                     3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本上市公告书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并按照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编制而成,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上市的基本情况。

    二、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已经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900号文核准。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
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发行相结合的方式。

    三、本公司A股股票上市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发字[2011]6号文批准。证
券简称“大智慧”,证券代码“601519”;其中本次公开发行中网上资金申购发
行的8,800万股股票将于2011年1月28日起上市交易。

    四、本次上市相关信息

    1、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2、上市时间:2011年1月28日

    3、股票简称:大智慧

    4、股票代码:601519

    5、本次发行完成后总股本:695,000,000股

    6、本次A股公开发行的股份数:110,000,000股

    7、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长虹先生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
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
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承诺期限届满后,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

    (2)公司股东张婷女士、张志宏先生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


                                   4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
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
已发行的股份;承诺期限届满后,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

    (3)公司股东沈宇先生等36名自然人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
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承诺期限届满后,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
转让。

    (4)公司股东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金沙江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承诺期
限届满后,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

    (5)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张长虹先生、张婷女士、沈宇
先生、王日红先生、王玫女士、申健先生和吕沈强先生承诺:除前述锁定期外,
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本公
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承
诺期限届满后,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

    8、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锁定安排:本次发行中网下向配售对象配售的
22,000,000股股份自本次网上资金申购发行的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
日起锁定3个月。

    9、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份:本次发行中网上资金申购发
行的88,000,000股股份无流通限制和锁定安排,自2011年1月28日起上市交易。

    10、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11、上市保荐机构: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
        第三节        发行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1、中文名称: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

     2、英文名称:Shanghai Great Wisdom Co., Ltd.

     3、注册资本:人民币58,500万元

     4、法定代表人:张长虹

     5、成立日期:2000年12月14日

     6、注册地址:上海市张江高科技园区郭守敬路498号浦东软件园14幢
 22301-130座

     7、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峨山路91弄20号陆家嘴软件园9号楼南塔9楼

     8、邮政编码:200127

     9、电话号码:021-20219261

     10、传真号码:021-33848922

     11、互联网网址:http://www.gw.com.cn

     12、电子信箱:Ir@gw.com.cn

     13、所属行业:信息技术业

     14、营业范围:计算机软件服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