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311 证券简称:骆驼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4-035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扬州阿波罗蓄电池有限公司100%股权已完成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基本情况
经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2014年4月12日,本公司与扬州阿波罗蓄电池有
限公司(下称“扬州阿波罗”)股东澳大利亚东方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和INDEVENOINDUSTRIALSUPPLYPTYLTD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各
方同意由本公司收购澳大利亚东方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和INDEVENO
INDUSTRIALSUPPLYPTYLTD合计持有的扬州阿波罗100%的股权,本公
司已就本次收购的有关情况进行了公告(详见《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收购扬州阿波罗蓄电池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
【临2014-018】、《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扬州阿波罗蓄电
池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临2014-019】、《骆驼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扬州阿波罗蓄电池有限公司100%股权进
展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14-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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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进展情况
根据本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扬州阿波罗自2013年8月1
日至2014年5月15日期间财务情况出具的《审计报告》(众环专字
(2014)010803号),截至2014年5月15日,扬州阿波罗净资产值
为90,073,839.40元,与扬州阿波罗截至2013年8月31日经审计的
净资产值(110,883,705.45元)相比减少20,809,866.05元。根据
双方的约定,本次收购的最终收购价款为计价基数220,000,000元与
上述净资产值减少金额的差额,即199,190,133.95元,扣除本公司
已支付的150,000,000元收购价款及经双方确认的应由股权出让方
承担的相关费用2,078,107.11元后,本公司需向股权出让方支付的
第三笔收购价款为47,112,026.84元。
截至公告日,本次股权转让已经完成外资主管部门审批并办理完
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公司已向股权转让方支付第三笔收购价款,
至此,全部收购价款已支付完毕。
三、备查文件
1、《审计报告》(众环专字(2014)010803号)
2、扬州阿波罗工商变更后的《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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