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广汽集团 股票代码:601238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GUANGZHOU AUTOMOBILE GROUP CO., LTD.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448-458号成悦大厦23楼)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
吸收合并广汽长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
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特别提示
本公司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相关统计显示,2009 年至 2011 年,
日均持有市值 10 万元以下的中小投资者,在沪市新股上市 10 个交易日内买入的,
亏损账户数过半,尤其是在上市首日因盘中价格涨幅过大被临时停牌的新股交易
中,股价大幅拉升阶段追高买入的,亏损账户数超过 90%。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
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在新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跟风
“炒新”,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为充分保护参与换股的广汽长丰股东利益,在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称“本公司”或“发行人”)A 股上市后,将向第二次现金选择权目标股东提供
第二次现金选择权。如广汽集团 A 股上市首个交易日的股票交易均价低于广汽
集团 A 股发行价(9.09 元/股),则第二次现金选择权目标股东(指除持有存在权
利限制的股票的股东以外的换股股东,于广汽集团 A 股上市首个交易日收盘时
止,该等股东仍持有通过换股取得的广汽集团 A 股股票)有权行使第二次现金
选择权,将其通过换股持有的广汽集团 A 股按照广汽集团 A 股发行价全部或部
分转让给第二次现金选择权提供方国机集团和粤财控股,第二次现金选择权目标
股东于广汽集团 A 股上市首个交易日所购入的广汽集团 A 股无权行使第二次现
金选择权。
若广汽集团 A 股上市首个交易日的股票交易均价低于广汽集团 A 股发行价
(9.09 元/股),则第二次现金选择权被触发,广汽集团 A 股股票将从次一交易日
起停牌,并将尽快刊登第二次现金选择权实施公告,待第二次现金选择权申报结
束后尽快办理刊登第二次现金选择权实施结果公告、股票复牌以及清算交割等事
宜。
在第二次现金选择权被触发的情况下,投资者若申报第二次现金选择权,即
视为同意委托广汽集团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查询该投
资者于广汽集团 A 股上市首日对广汽集团 A 股股票的交易详情,以作为该投资
者行使第二次现金选择权资格和可行使第二次现金选择权股份数量的确定依据。
若广汽集团 A 股上市首个交易日的股票交易均价不低于广汽集团 A 股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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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9.09 元/股),则第二次现金选择权不被触发,广汽集团 A 股上市后根据相关
法规规定正常交易。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
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
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
查阅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广州汽车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广汽长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
书”)全文。
除本公司监事会主席高符生持有广汽集团H股87股、副总经理姚一鸣持有广
汽集团H股536,597股、副总经理陈茂善持有广汽集团H股9,481股外,本公司其他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况,并承诺
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持股及锁定的有关规定。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本公司报告书中的相
同。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本上市公告书系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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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
格式指引》编制而成,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本公司A股上市的基本情况。
二、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吸收合并广汽长丰(简称“本次发行”)经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137号文核准。
三、本公司A股上市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发字[2012]6号文批准。
四、股票上市概况
1、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2、上市时间:2012年3月29日
3、股票简称:广汽集团
4、股票代码:601238
5、本次发行完成后总股本:6,435,020,097股
6、本次A股发行的股份数:286,962,422股
7、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
(1)本公司控股股东广州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汽工业”)
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已
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广汽集团本次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该部分股
份。
(2)本公司股东万向集团、国机集团、广钢集团和长隆集团均承诺:自自
本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和间
接持有的广汽集团本次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8、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和锁定安排的股份共计286,962,422股,自2012年3
月29日起上市交易。
9、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10、上市保荐人: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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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发行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1、中文名称: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文简称:广汽集团
英文名称:Guangzhou Automobile Group Co., Ltd.
2、法定代表人:张房有
3、成立日期:2005年6月28日
4、注册资本:6,148,057,675元(本次发行前)
5、境外上市地:香港联交所
6、注册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448-458号成悦大厦23楼
邮政编码:510030
7、经营范围:汽车工业及配套工业的投资业务;汽车工业技术开发、技术
转让及技术咨询服务;批发、零售:汽车(含小汽车)及零配件;货物进出口、
技术进出口(法律、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证
后方可经营);开展成员企业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
主营业务:汽车及配套产品的研发、制造、销售和相关服务,主要产品及服
务包括乘用车、商用车、发动机及其他汽车零部件和汽车相关服务。
8、所属行业:汽车工业
9、电话号码:020-8315 1377
10、传真号码:020-8315 1081
11、互联网网址:www.gagc.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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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电子信箱:ir@gagc.com.cn
13、董事会秘书:卢飒
14、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1)董事
本公司董事会由15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非执行董事5名,具体情况如下
表:
姓名 董事会职务 本届任职起始时间
张房有 董事长(执行董事) 2008 年 8 月 12 日
曾庆洪 副董事长(执行董事) 2008 年 8 月 12 日
袁仲荣 执行董事 2008 年 8 月 12 日
卢飒 执行董事(董事会秘书) 2008 年 8 月 12 日
付守杰 非执行董事 2008 年 8 月 12 日
刘辉联 非执行董事 2008 年 8 月 12 日
魏筱琴 非执行董事 2009 年 11 月 3 日
黎暾 非执行董事 2009 年 11 月 3 日
王松林 非执行董事 2008 年 8 月 12 日
李平一 非执行董事 2008 年 8 月 12 日
吴诰珪 独立非执行董事 2008 年 8 月 12 日
马国华 独立非执行董事 2008 年 8 月 12 日
项兵 独立非执行董事 2008 年 8 月 12 日
罗裕群 独立非执行董事 2008 年 8 月 12 日
李正希 独立非执行董事 2008 年 8 月 12 日
(2)监事
本公司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监事3人,职工代表监事2人,
具体情况如下表:
姓名 监事会职务 本届任职起始时间
高符生 监事会主席 2008 年 8 月 12 日
黄志勇 监事 2008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