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231 证券简称:环旭电子 公告编号:临 2019-067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方式:股票期权
股份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 2,240 万份股票期权,涉及的标的股票种
类为人民币 A 股普通股,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2,175,923,580 股的 1.03%。其中首次授予 1,792.20 万份,占本激励计划
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2,175,923,580 股的 0.82%;预留 447.80 万份,占本
激励计划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2,175,923,580 股的 0.21%。预留部分占本
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19.99%。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于 2012 年 1 月 10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首次向社
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0,680 万股,并于 2012 年 2 月 2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注册地为上海市浦东张江高科技园区集成电路产业区张东路 1558
号,公司是全球 D(MS)2 领导厂商,专为国内外品牌电子产品或模块提供产品设
计、微小化、物料采购、生产制造、物流与维修服务。
(二)近三年主要业绩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营业收入 33,550,275,008.23 29,705,684,977.64 23,983,883,716.8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179,715,136.02 1,313,890,423.23 805,581,752.3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1,194,169,669.62 1,084,532,998.17 789,943,735.56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2018 年末 2017 年末 2016 年末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9,408,033,114.13 8,631,300,442.51 7,534,884,492.51
总资产 20,151,393,805.10 17,363,394,029.17 15,404,766,821.20
主要财务指标 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54 0.60 0.3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3.18 16.34 11.2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 13.34 13.49 11.07
净资产收益率(%)
(三)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管人员构成情况
1、董事会构成
公司本届董事会由 9 名董事构成,分别是:董事长陈昌益,董事魏镇炎、汪
渡村、陈天赐、Rutherford Chang、Neng Chao Chang,独立董事汤云为、储一昀、
Charles Chang。
2、监事会构成
公司本届监事会由 3 名监事构成,分别是:监事会主席石孟国,监事 Andrew
Robert Tang、刘惠民。
3、高级管理人员构成
公司现任高级管理人员 11 人,分别是:总经理魏镇炎,资深副总经理侯爵、
Jing Cao、魏振隆、盛元新、陈逢达、Lihwa Chen Christensen、林大毅、刘鸿祺,
资深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史金鹏,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刘丹阳。
二、本激励计划的目的
为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和考核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业务(技术)人
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相结合,使各方
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考核办法》”)的规定,制订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本计划”、“股权激励计划”)。
三、股权激励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股票期权,其股票来源为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 A 股普通股或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
四、拟授出的权益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 2,240 万份股票期权,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 A 股普通股,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2,175,923,580 股的
1.03%。其中首次授予 1,792.20 万份,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2,175,923,580 股的 0.82%;预留 447.80 万份,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2,175,923,580 股的 0.21%。预留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19.99%。
在满足行权条件的情况下,激励对象获授的每一份股票期权拥有在有效期内以行权价格购买 1 股公司股票的权利。
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之前公司股本总额的 10%。
五、激励对象的范围及各自所获授的权益数量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一)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计划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
(二)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目前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业务(技术)人员以及公司董事会认为需要进行激励的相关员工;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监事不在本次股权激励的激励对象范围之内。
二、激励对象的范围
本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 536 人,包括: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公司核心、中层管理人员;
(三)核心业务(技术)人员;
(四)公司董事会认为需要进行激励的相关员工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以上激励对象中,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必须经股东大会选举或公司董事会聘任。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内于公司(含下属分、子公司)任职并已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
预留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超过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
三、激励对象的核实
(一)本激励计划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在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
(二)公司监事会将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并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激励计划前 5 日披露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经公司董事会调整的激励对象名单亦应经公司监事会核实。
四、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分配情况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 职务 获授的股票期权 约占授予期权总 占本计划公告日总
数量(万份) 数的比例(%) 股本的比例(%)
陈昌益 董事长 23.30 1.04 0.0107
魏镇炎 总经理、董事 20.00 0.89 0.0092
魏振隆 资深副总经理 17.30 0.77 0.0080
陈逢达 资深副总经理 17.30 0.77 0.0080
林大毅 资深副总经理 17.30 0.77 0.0080
刘鸿祺 资深副总经理 14.00 0.63 0.0064
侯爵 资深副总经理 14.00 0.63 0.0064
Jing Cao 资深副总经理 14.00 0.63 0.0064
史金鹏 资深副总经理、 13.00 0.58 0.0060
董事会秘书
刘丹阳 副总经理、财务 10.00 0.46 0.0046
总监
核心(中层)管理人员、核
心业务(技术)人员(526 人) 1632.00 72.86 0.7500
预留部分 447.80 19.99 0.2058
合计 2240.00 100.00 1.0294
注: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股票期权对应的本公司股票数量均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
六、行权价格和行权价格的确定方法
(一)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 13.34 元。
(二)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的确定方法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不得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不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
1、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1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