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85 证券简称:海昌新材 公告编号:2025-001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注销回购股份2,648,200股,占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1.06%,实际回购注销金额20,002,289.48元。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250,800,000股减少至248,151,800股。
2、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2,648,200股回购股份注销日期为2025年1月9日。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就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回购股份的审批及实施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6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2.09元/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
布的相关公告。
2024年6月6日,公司完成了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本次回购方案规定,公司本次实施权益分派后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12.09元/股调整为不超过12.01元/股,除前述调整外,回购方案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本次回购计划具体的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股份。截至2024年12月26日,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648,200股,占公司当前股本的1.06%,最高成交价为11.5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5.98元/股,成交金额为20,002,289.48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实际回购时间区间为2024年4月16日至2024年12月26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1%暨回购完成的公告》。
二、本次回购股份的注销情况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2,648,200股回购股份注销日期为2025年1月9日。本次注销回购股份的数量、完成日期、注销期限符合回购股份注销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三、注销回购股份后公司总股本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250,800,000股减少至248,151,800股。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回购注销前 本次变动 本次回购注销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股) 数量(股) 比例
1.有限售条件股份 81,134,025 32.35% 0 81,134,025 32.70%
2.无限售条件股份 169,665,975 67.65% -2,648,200 167,017,775 67.30%
3.总股本 250,800,000 100% -2,648,200 248,151,800 100%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的条件。
四、后续事项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修订《公司章程》中涉及注册资本、股份总数等相关条款,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与备案手续等相关事项。
五、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注销股份明细表》及《注销股份结果报表》。
特此公告。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