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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1118 沪市 海南橡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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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1118:海南橡胶关于控股股东收到中国证监会豁免要约收购义务批复并拟办理公司股票过户登记手续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日期:2019-07-18


证券代码:601118          证券简称:海南橡胶        公告编号:2019-059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收到中国证监会豁免要约收购义务批复并
      拟办理公司股票过户登记手续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12月,根据《中共海南省委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新一轮海南农垦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的要求,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控股股东海南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垦集团”)和海南省农垦总局合并组建为海南省农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垦控股集团”),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海垦控股集团。就上述事项,公司于2015年12月30日披露了《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45)。

  2019年4月3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海垦控股集团通知,鉴于农垦集团已经注销,海垦控股集团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将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提交豁免要约收购义务的申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8日在《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收购报告书摘要》及《关于控股股东拟提交豁免要约收购义务申请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020))

  中国证监会于2019年4月12日向海垦控股集团出具了《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190751]号);2019年4月24日,公司收到海垦控股集团转来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90751号);2019年6月3日,海垦控股集团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海南省农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复豁免要约收购反馈意见的申请》,申请延期回复反馈意见,预计延期时间不超过30个工作日;2019年7月3日,公司公开披露了海垦控股集团提供的反馈意见回复,海垦控股集团于该反馈意见回复披露后2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送了反馈意见的回复材料。


  近日,公司收到海垦控股集团转来的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豁免海南省农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豁免要约收购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义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231号),内容如下:

  “一、核准豁免你公司因合并而持有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715,012,024股股份,合计持有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754,012,024股股份,约占该公司总股本的64.35%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
  二、你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你公司应会同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四、你公司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生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遇重大问题。应当及时报告我会。”

  本次交易后完成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均不会发生变化,也不会对公司构成重大影响。

  关于本次交易的《收购报告书》已于同日在《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本次交易尚需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海垦控股集团拟于近期前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将农垦集团股票账户内2,715,012,024股公司股票过户登记至海垦控股集团股票账户的相关手续。

  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交易进程,严格按照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会

                                                2019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