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108 证券简称:财通证券 公告编号:2023-014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编制了本公司关于募集资金 2022 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现作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927 号)核准,本公司由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本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共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38,000,000 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按面值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800,000,000.00 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人民币9,433,962.26 元(不含税)后实际收到的金额为人民币 3,790,566,037.74 元。上述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收到的募集资金人民币 3,790,566,037.74 元已于
2020 年 12 月 16 日全部存入本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编号为天健验[2020]603 号的验资报告。另减除其他公开发行费用(包括律师费、会计师费、资信评级费、登记服务费、信息披露费及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手续费等外部费用)人民币2,126,415.10 元(不含税)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实际净额为人民币 3,788,439,622.64 元。
2020 年度,公司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人民币
1,687,192,325.25 元;2021 年度,公司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人民币 1,712,807,674.75 元;2022 年度,公司未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募集资金。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募集资金人民币 3,400,000,000.00 元,产生利息人民币 14,757,586.99 元,支付对公账户维护费人民币 90.00 元,收到对公账户维护费退回人民币 90.00 元,募集资金结余人民币 403,197,209.63 元。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的规定,本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批准,公司于 2022 年 5 月将公开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400,000,000.00 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截
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
币 3,197,209.63 元。
(二)配股公开发行证券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78 号)核准,本公司由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联席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向本公司原股东配售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方式,实际向原股东配售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054,713,257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6.8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172,050,147.60 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人民币 23,233,355.46 元(其中,不含税承销及保荐费为人民币 21,918,259.87 元,该部分属于发行费用;税款为人民币 1,315,095.59 元,该部分不属于发行费用 ), 实 际收到募集资金人民币7,148,816,792.14 元。上述配股公开发行证券募集资金实际收到的募集资金人民
币 7,148,816,792.14 元已于 2022 年 4 月 12 日全部存入本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
户,已经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编号为天健验[2022]135 号的验资报告。上述配股公开发行证券的实收募集资金另扣除其他公开发行费用(包括律师费、会计师费、资信评级费、登记服务费、信息披露费及与配股直接相关的手续费等外部费用)人民币 2,774,029.56 元并考虑上述可抵扣
进 项 税 的 影 响 后 , 配 股 公 开发行证券的募集资金实际净额为人民币
7,147,357,858.17 元。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使用配股公开发行证券的募集资金人民
币 7,162,058,447.32 元,其中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7,147,357,858.17 元,孳生利息人民币 14,087,381.60 元,减免发行费用人民币 613,207.55 元1,募集资金结余
人民币 0.00 元。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配股公开发行证券的募集资金已使用
完毕,各募集资金账户均已销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和监督进行了规定,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1.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公司对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已设立专项账户,公司和可转债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于 2020 年 12 月 17 日与存放募集资金的中国银行杭州市高新
技术开发区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
和义务。2021 年 7 月 26 日,公司因配股公开发行证券项目更换保荐机构,与原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的保荐协议终止,中信证券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由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承接。公司和持续督导保荐机构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与中国银行浙江省分行杭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同时,公司和中信证券与上述相关银行签订了<关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之终止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配股公开发行证券募集资金
公司对配股公开发行证券的募集资金已设立专项账户,公司和配股保荐机构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于2022年4月12日分别与存放募集资金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1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免收2022年度相关费用的通知》(上证发[2022]40号文),上海证券交易所免收上市费用人民币650,000.00元(不含税上市费用为人民币613,207.55元,该部分属于发行费用;税款为人民币36,792.45元,该部分不属于发行费用)。
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 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账户余额情
况如下:
开户行 银行账号 币种 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元)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高新技 394878826645 人民币 3,197,209.63
术开发区支行营业部
注: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结余人民币403,197,209.63
元。其中,经本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批准,公司于 2022
年5月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400,000,000.00 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2.配股公开发行证券募集资金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配股公开发行证券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各募
集资金账户均已销户:
开户行 银行账号 币种 销户日期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解放 1202020719920656321 人民币 2022 年 9 月 19 日
路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高新 401380836650 人民币 2022 年 12 月 30 日
技术开发区支行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3310010010120101060985 人民币 2022 年 9 月 16 日
注:公司和配股保荐机构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签署的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的具体权利和义 务由其辖属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解放路支行享有和承担。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7 日披露的《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
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关于募集资金的使用约定如下:本次公开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38 亿元(含 38 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
全部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发展主营业务;在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后按照相关监管要
求补充公司资本金。本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用于经纪业务;
(2)不超过人民币 8 亿元用于信用业务;
(3)不超过人民币 8 亿元用于证券投资业务;
(4)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用于资产管理业务;
(5)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用于投资银行业务;
(6)不超过人民币 7 亿元用于信息技术、风控、合规;
(7)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用于另类投资子公司;
(8)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用于国际业务。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
见本报告“附表 1: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配股公开发行证券募集资金
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8 日披露的《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中关
于募集资金的使用约定如下:本次配股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80 亿元(具体规模视发行时市场情况而定),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增加公司资本金,补充公司营运资金,支持业务发展,提升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