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108 证券简称:财通证券 公告编号:2022-037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公告格式》和《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之要求,编制了本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公开
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的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本公司董事会保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927 号)核准,本公司由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本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共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38,000,000 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按面值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800,000,000.00 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人民币9,433,962.26 元(不含税)后实际收到的金额为人民币 3,790,566,037.74 元。上述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收到的募集资金人民币 3,790,566,037.74 元已于
2020 年 12 月 16 日全部存入本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编号为天健验[2020]603 号的验资报告。另减除其他公开发行费用(包括律师费、会计师费、资信评级费、登记服务费、信息
披露费及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手续费等外部费用)人民币2,126,415.10 元(不含税)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实际净额为人民币 3,788,439,622.64 元。
2020 年度,公司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人民币1,687,192,325.25 元;2021 年度,公司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
人民币 1,712,807,674.75 元。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使用公开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人民币 3,400,000,000.00 元,产生利息人民币11,925,290.42 元,支付对公账户维护费人民币 90.00 元,募集资金结余人民币400,364,823.06 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和监督进行了规定,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公司对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已设立专项账户,公司和可
转债保荐机构中信证券于 2020 年 12 月 17 日与存放募集资金的中国银行杭州市
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
权利和义务。2021 年 7 月 26 日,公司因配股公开发行证券项目更换保荐机构,
与原保荐机构中信证券的保荐协议终止,中信证券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由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承接。公司和持续督导保荐机构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与中国银行浙江省分行杭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同时,公司和中信证券与上述相关银行签订了<关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之终止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
下:
开户行 银行账号 币种 募集资金余额
(元)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高新 394878826645 人民币 400,364,823.06
技术开发区支行营业部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7 日披露的《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
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关于募集资金的使用约定如下: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38 亿元(含 38 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发展主营业务;在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后按照相关监管要求补充公司资本金。本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用于经纪业务;
(2)不超过人民币 8 亿元用于信用业务;
(3)不超过人民币 8 亿元用于证券投资业务;
(4)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用于资产管理业务;
(5)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用于投资银行业务;
(6)不超过人民币 7 亿元用于信息技术、风控、合规;
(7)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用于另类投资子公司;
(8)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用于国际业务。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
见本报告附件“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经本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27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批准,本公
司于 2021 年 1 月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712,059,488.03 元置换 2018 年 6 月 1 日
至 2020 年 12 月 15 日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三)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不适用。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不存在超募资金的情况。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为资产管理业务和
国际业务,相关募集资金存放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营业部的专项账户中。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无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等相关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并履行了相关义务,未发生违法违规的情形。公司募集资金信息披露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披露的情况。
附件: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8 日
附件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时间:2021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净额注 1 378,843.96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71,280.77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40,000.0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已变更项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 项目达到 本年度实现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项 目,含部分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调整后投资总 截至期末承诺投 2021 年投入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 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 截至期末投入进 预定可使 的效益注 2 是否达到 是否发生重
目 变更 额 入金额(1) 金额 (2) 差额 度(%)(4)=(2)/(1) 用状态日 预计效益
(如有) (3)=(1)-(2) 期 大变化
经纪业务 - 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 不适用 50,000.00 50,000.00 50,000.00 - 100.00% 不适用 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