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088 证券简称:中国神华 公告编号:临2014-054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启动收购控股股东部分资产工作的公告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本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简称
“本集团”)于2014年6月28日披露的《关于履行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公告》
(临2014-037),本公司将于2019年6月30日前启动对本公司控股股东神华集
团有限责任公司(“神华集团公司”)及其附属企业的14项资产的收购工作(将
资产收购方案提交本公司内部有权机关履行批准程序)。
为积极开展上述工作,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4年8月22日
决议启动收购神华集团公司部分资产的工作。拟收购资产的相关情况如下:
(一)范围:神华集团公司下属若干控股发电公司股权,涉及资产主要是具
备“趋零排放”技术、较高容量的清洁燃煤机组(包括运营装机容量约3500兆
瓦)等;
(二)规模:经初步测算,神华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不包括本集团)
所持有上述拟收购范围内公司的股权比例对应的于2013年12月31日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占本集团2013年12月31日合并财务报表下归属于本公司
股东权益的比率低于1.5%,该部分股权比例对应的201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的净利润合计占本集团2013年度合并财务报表下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的比率低于1.5%;
(三)性质:本次拟收购控股股东部分资产的交易将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项下的关联交易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项下的关
连交易,不构成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项下的重大资产
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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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收购资金:计划以本公司A股首次公开发行募集的资金支付;如有
不足部分,由公司自有资金解决。
鉴于公司正在进行上述收购事宜的前期工作,以上事项均具有不确定性,可
能与最后收购方案存在较大差别。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严格按照境内
外证券监管规则、公司上市地上市规则的要求,适时披露交易的进展情况,并根
据最终收购方案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
特此公告
承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命
董事会秘书
黄清
2014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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