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1012 股票简称:隆基绿能 公告编号:临 2023-115 号
债券代码:113053 债券简称:隆 22 转债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公告格式(2023 年 4 月
修订)-第十三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相关公告》等有关规定,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名“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止的《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2018 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202号文核准,本公司获准向原股东配售837,504,000股新股。本公司向截至2019年4月8日(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总股份2,790,803,535股),按照每10股配3股的比例配售A股股份,配股价格为4.65元/股,最终本次配股有效认购数量为833,419,462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3,875,400,498.30元,扣除发生的券商承销佣金及其他发行费用后实际净筹得募集资金人民币3,828,017,156.35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19年4月17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瑞华验字[2019]02360004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2018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 3,875,400,498.30
减:支付的发行费用 47,383,341.95
募集资金净额 3,828,017,156.35
减: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2,384,341,124.99
其中:以前年度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2,054,093,561.77
本年度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330,247,563.22
减: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 800,000,000.00
加: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返还 800,000,000.00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203,697,721.66
减:置换前期募集项目投入 549,331,675.01
减: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89,727,430.20
其中:以前年度累计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89,727,430.20
本年度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0.00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708,314,647.81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708,314,647.81
(二)2019 年度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1092号文核准,本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5,000,000,000.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本公司已于2020年7月31日实际发行5,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5,000,000,000.00元,扣除发生的券商承销佣金及其他发行费用后实际净筹得募集资金人民币4,955,482,5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8月6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0)第0699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2019年度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 5,000,000,000.00
减:支付的发行费用 44,517,500.00
募集资金净额 4,955,482,500.00
减: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3,845,290,009.15
其中:以前年度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3,622,452,278.15
本年度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222,837,731.00
减: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000.00
加: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返还 1,000,000,000.00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97,634,219.16
减:置换前期募集项目投入 374,945,599.45
减: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16,952,503.02
其中:本年度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0.00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515,928,607.54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515,928,607.54
(三)2021 年度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3561号文核准,本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7,000,000,000.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本公司已于2022年1月5日实际发行7,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7,000,000,000.00元,扣除发生的券商承销佣金及其他发行费用后实际净筹得募集资金人民币6,964,962,2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1月11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2)第0030号验资报告。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发布的《关于减免降低部分登记结算业务收费的通知》,减免本公司发行登记费用不含税金额350,000.00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调整为6,965,312,200.00元。
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2021年度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 7,000,000,000.00
减:支付的发行费用 34,687,800.00
募集资金净额 6,965,312,200.00
减: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2,365,652,607.13
其中:以前年度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2,143,810,118.07
本年度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221,842,489.06
减: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 3,500,000,000.00
加: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返还 3,500,000,000.00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148,913,177.59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4,748,572,770.46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4,748,572,770.46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2018 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2019年5月7日、2021年4月23日、2022年10月12日公司(甲方)及全资子公司(丁方,分别指宁夏隆基乐叶科技有限公司、滁州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和泰州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丙方)分别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乙方)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上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储存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2023年半年度,公司严格执行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相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有效执行。
相关监管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甲方及丁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该专户仅用于对甲方2018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之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如甲方及丁方计划以通知存款或存单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甲方及丁方承诺上述通知存款或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