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1012股票简称:隆基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101号
债券代码:136264债券简称:16隆基01
债券代码:113015 债券简称:隆基转债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重大销售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合同类型及金额:长单销售合同,合同出货量合计131,000万片(包含2019年1月至6月已执行的9,000万片),双方按月议价;预估合同总金额约5.4亿美元,占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方”)2018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约17%,本测算不构成价格或业绩承诺。
●合同生效条件: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同履行期限:有效期自2019年7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本合同为重大长单销售合同,其中2019年度涉及出货量为25,400万片,由于该长单销售合同按月议价,因此目前公司尚无法测算对当年业绩的影响。该合同的签订符合公司未来经营计划,有利于保障公司单晶硅片的稳定销售,加快单晶市场份额的提升。
●风险提示:
1、合同条款中对产品的销售定价机制、销量等作出了明确约定,合同双方因合同标的的价格波动或产品需求波动产生的履约风险较小。
2、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行业政策调整、市场环境变化、公司经营策略调整等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部履行。
3、上述预估的合同总金额是根据单晶硅片-180um现行的市场平均价格进行的测算,鉴于本次签订销售合同为长单合同,双方按月议价且硅片产品规格可能会根据情况适时进行调整,因此,上述销售预估的合同总金额未考虑未来市场价格和产品规格的变动,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不构成价格或业绩承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合同签订的基本情况
根据战略规划和经营计划,公司与越南电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一”)、上海宜则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二”)于2019年7月15日签订了硅片销售合同。
根据PVInfoLink于2019年7月10日公告的光伏产品市场平均价格测算(单晶硅片-180um0.415USD/片),预估本次合同总金额约5.4亿美元,占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约17%,本合同不属于特别重大销售合同,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合同对方当事人和标的情况
(一)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A、越南电池科技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6年2月4日
2、注册资本:43,435,700美元
3、法定代表人:杨勇智
4、注册地址:LotCN-05,VanTrungIndustrialPark,VanTrungCommune,VietYenDistrict,BacGiangProvince,Vietnam
5、经营范围:光伏电池片生产、销售
6、股东情况:EZInternationalLimited的全资子公司
B、上海宜则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7年03月09日
2、注册资本:1000万元
3、法定代表人:王兆峰
4、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德堡路38号2幢楼三层310-58室
5、经营范围:从事新能源科技、环保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太阳能产品、环保设备、机械设备、电子产品、金属材料及制品的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转口贸易,区内企业间的贸易及贸易代理,会议及展览服务,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创意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商务咨询。
6、股东情况:宁波江北宜则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二)合同标的
单晶硅片
三、合同主要条款
(一)销售数量
乙方向甲方2019年1月至2021年12月期间销售单晶硅片数量合计131,000万片(包含2019年1月至6月已执行的9,000万片),每月实际销售数量以双方当月签署的销售订单数量为准。
(二)合同金额
在本长单销售合同下,甲乙双方应在当月协商确定次月产品单价并签订次月的销售订单。
(三)结算方式
甲方根据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部分预付款(可用于抵扣合同价款),并根据到货计划按照双方约定的时间、地点、条件和方式向乙方支付具体销售订单对应的余款。
(四)履行期限
有效期自2019年7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五)违约责任
1、甲方若未按约定逾期付款,应向乙方支付一定的违约金,乙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若未按约定逾期交货,应向甲方支付一定的违约金,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甲乙双方均应按照本合同履行约定的采购量或供货量,若因一方原因导致采购量或供货量不足,则需对于不足的量承担相应的违约金。若因贸易政策巨大波动或不可抗力导致双方无法按照合约约定数量交易时,双方可在本合同基础上进行协商。因任何一方违约或先期违约等情形而导致另一方发生逾期履行本合同义务,另一方就逾期履行不承担违约责任。
(六)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的订立、履行、解除等均适用香港法律。双方同意,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均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与贸易委员会香港仲裁中心,按其当时有效的规
则进行仲裁,仲裁地在香港,以中文进行。
(七)合同生效条件和时间
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签订的合同为长单销售合同,根据PVInfoLink于2019年7月10日公告的光伏产品市场平均价格测算(单晶硅片-180um0.415USD/片),预估本次合同总金额约5.4亿美元,占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约17%。该合同的签订符合公司未来经营计划,有利于保障公司单晶硅片的稳定销售,加快单晶市场份额的提升。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本合同的履行而对交易对方形成依赖,不影响公司的业务独立性。
五、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一)合同条款中对产品的销售定价机制、销量等作出了明确约定,合同双方因合同标的的价格波动或产品需求波动产生的履约风险较小。
(二)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行业政策调整、市场环境变化、公司经营策略调整等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部履行。
(三)上述预估的合同总金额是根据单晶硅片-180um现行的市场平均价格进行的测算,鉴于本次签订销售合同为长单合同,双方按月议价且硅片产品规格可能会根据情况适时进行调整,因此,上述销售预估的合同总金额未考虑未来市场价格和产品规格的变动,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不构成价格或业绩承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九年七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