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1012 股票简称:隆基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061号
债券代码:136264 债券简称:16隆基01
债券代码:113015 债券简称:隆基转债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数量
及回购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章第八条的相关规定,公司按计划规定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时,若限制性股票授予后,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项,应对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和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公司按照调整后的数量和价格对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及基于获授限制性股票获得的公司股票进行回购。
鉴于目前回购注销条件已经成就,公司拟对39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办理回购注销,现将本次需办理的回购数量和价格调整如下:
一、触发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和价格调整的事项
自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实施了四次权益分派方案,如下:
①2015年5月,公司实施了201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5股,派发现金股利1.3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5股。
②2016年5月,公司实施了201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45元(含税)。
③2017年5月,公司实施了2016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元(含税)。
④2018年5月,公司实施了2017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
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8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4股。
二、本次回购股份种类、数量
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后的回购数量调整方法如下: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
Q=Q0×(1+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由于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后公司已实施上述①④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方案,因此,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对象此次回购数量等于*3*1.4,调整后的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57,960股,为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份第四期解锁前的3名不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应由本公司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请详见公司于2018年12月18日披露的《关于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份第四期解锁暨上市的公告》中“三、不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情况说明”)。
由于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股份授予后公司已实施上述④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因此,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股份授予对象此次回购数量等于授予数量*1.4,调整后的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84,000股,为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份第三期解锁前的3名不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应由本公司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请详见公司于2018年11月28日披露的《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解锁暨上市的公告》中“三、不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情况说明”)。
由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后公司已实施上述④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因此,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对象此次回购数量等于授予数量*1.4,调整后的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434,294股,其中包括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解锁前的18名不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应由本公司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请详见公司于2018年11月28日披露的《关于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解锁暨上市的公告》中“三、不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情况说明”)。
综上,鉴于上述激励对象的回购资料已提供完毕,公司本次拟办理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76,254股。
三、本次回购股份价格
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转增、送股和派息后的回购价格调整方法为: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
P=P0÷(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的比率;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2、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由于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后公司已实施上述①、②、③、④权益分派方案,因此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对象的回购价格由原授予价格9.9元/股调整为2.0940元/股;
由于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股份授予后公司已实施上述②、③、④权益分派方案,因此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对象的回购价格由原授予价格6.26元/股调整为4.2393元/股;
由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后公司已实施上述③、④权益分派方案,因此第二期限制性股票计划首次授予对象的回购价格为根据权益分派调整后的回购价格(即由原授予价格7.06元/股调整为4.8429元/股)加上各离职激励对象应取得的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四、其他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8年年度会议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即以实施利润分配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不参与利润分配的公司限制性股票拟回购的股份576,254股(以股东大会批准的限制性股票回购股份为准,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后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送股。
鉴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正处于转股期,且正在实施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事项,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后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可参与利润分配的总股本为准,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因此,本次回购股份数量和价格无需因2018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而进行调整。
特此公告。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九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