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012 证券简称:隆基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6-129号
债券代码:136264 债券简称:16隆基01
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方式:限制性股票
股份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人民币A股普通股
股权激励的权益总数及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
授予1,890万股限制性股票,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A股普通股,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95%。其中首次授予1,512万股,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76%;预留378万股,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20%,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19%
一、释义
以下词语如无特殊说明,在本文中具有如下含义:
隆基股份、本公司、公司指 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以公司股票为标的,对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
本激励计划、本计划 指 术(业务)人员进行的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公司根据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条件,授予激励对象一
限制性股票 指 定数量的转让受到限制的公司股票
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获得限制性股票的公司中层
激励对象 指 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日期,授予日必
授予日 指 须为交易日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被禁
锁定期 指 止转让的期限
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锁条件满足后,激励对象持有
解锁日 指 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锁定之日
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所获股票解锁所必需满足
解锁条件 指 的条件
授予价格 指 公司授予激励对象购买每一股限制性股票的价格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 指 《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
《考核管理办法》 指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登记结算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元 指 人民币元
二、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Xi'an LONGi Silicon Materials Corp.
注册地址:西安市长安区航天中路388号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时间:2012年4月11日
实收资本:1,984,198,629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李振国
联系电话:029-81566863
传真号码:029- 81566685
邮政编码:710100
公司网址:http://www.longi-silicon.com
电子邮箱:longi-board@longi-silicon.com
经营范围:半导体材料、太阳能电池、电子元器件、半导体设备的开发、制造、销售;商品进出口业务;光伏电站工程设计施工、光伏电站系统运行维护;LED照明灯具、节能产品的销售、维修及技术服务;合同能源管理。(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凭许可证明文件或批准证书在有效期内经营,未经许可不得经营)。
(二)公司最近三年业绩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2015年 2014年 2013年
营业收入 5,947,032,616.88 3,680,168,521.04 2,280,460,646.7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520,325,796.41 293,553,941.30 70,931,779.47
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 527,437,407.55 268,885,836.22 41,017,667.12
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364,556,817.99 367,497,531.06 57,135,018.64
净额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1 0.18 0.0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 0.31 0.17 0.03
本每股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1.81 9.48 2.42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 11.97 8.69 1.4
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015年末 2014年末 2013年末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5,634,252,807.24 3,218,290,790.24 2,962,587,120.31
资产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 3.18 1.96 1.83
股净资产(元/股)
总资产 10,208,709,552.75 6,449,337,830.71 4,687,722,378.57
注:由于公司2015年实施了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上2013年和2014年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均为调整后的可比数据。
(三)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构成情况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监事1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共4名,其中董事兼总经理1名,董事兼财务中心负责人1名,董事会秘书1名、副总经理1名。
三、股权激励计划的目的
1、形成股东、公司与员工之间的利益共享与风险共担机制,充分调动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和核心人才的积极性;
2、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期、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
3、吸引和保留优秀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和业务骨干,支持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和长期可持续发展。
四、股权激励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所采取的激励方式为限制性股票,其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新股。
五、拟授出的权益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1,890万股限制性股票,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A股普通股,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95%。其中首次授予1,512万股,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76%;预留378万股,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20%,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19%。
此外,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4年第七次会议及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无异议备案,公司已实施了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详见公司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并分别于2015年1月14日、2016年3月28日完成了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其中,首次授予数量为2,781.69万股(以上为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经调整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预留授予数量为296万股,合计占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的1.55%。
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限制性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
六、激励对象的范围及各自所获授的权益数量
(一)激励对象确定的依据
1、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计划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2、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计划激励对象为目前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不在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范围内。
(二)激励对象的范围
本计划首次授予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1,371人,占公司截至2016年8月末全部在册员工人数的12.90%,具体包括公司中层管理人员以及公司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以上所有激励对象均在本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任职并已与公司或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签署劳动合同。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由公司董事会下设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具体包括:激励计划公告前在公司任职或新招聘的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以及本公司董事会认为其他需要激励的公司员工。
(三)激励对象的人员名单及分配情况
激励对象的情况及其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情况如下所示:
本次拟授予限 占本次授 占目前总股
序号 激励对象 制性股票数量 予总数的 本的比例
(万股) 比例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
1 1,512 80% 0.76%
(业务)人员共1,371人
2 预留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