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012 证券简称:隆基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5-159号
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重大合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合同类型及金额:销售合同,约4亿元。
合同生效条件:经双方签字签署之日起生效。
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卖方”)与联合光伏(常州)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光伏”或“买方”)经平等协商,双方于2015年12月17日签署单晶太阳能光伏组件销售合同。
一、合同标的情况
1、名称:单晶硅光伏组件;
2、数量及金额:100MW,约4亿元。
二、联合光伏情况
1、名称:联合光伏(常州)投资有限公司
2、注册地点:武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常武南路588号常州天安数码城首期A幢404-5室
3、法定代表人:曾祥义
4、注册资本:400,000万港元
5、成立日期:2012年06月12日
6、经营范围:
(1)在中国政府鼓励和允许外商投资的领域依法进行投资;
(2)受其所投资企业的书面委托,向其所投资企业提供下列服务:①协助或代理公司所投资企业从国内外采购该企业自用的机器设备、办公设备和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元器件、零部件和在国内外销售其所投资企业生产的产品,并提供售后服务;②在外汇管理部门的同意和监督下,在其所投资企业之间平衡外汇;③为公司所投资企业提供产品生产、销售和市场开发过程中的技术支持、员工培训、企业内部人事管理等服务;④协助其所投资的企业寻求贷款及提供担保。
(3)在中国境内设立科研开发中心或部门,从事新产品及高新技术的研究开发,转让其研究开发成果,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
(4)为其投资者提供咨询服务,为其关联公司提供与其投资有关的市场信息、投资政策等咨询服务;
(5)承接外国公司和其母公司之关联公司的服务外包业务。
(6)从事母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子公司所生产产品的进出口、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并提供相关配套服务。
7、股东情况:联合光伏属于New Light Technology Limited的全资子公
司。
8、公司与联合光伏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关系;截至2015年11月30日,公司对联合光伏的其他应收款为6,245,538.33元,预收账款为42,984,000元。
9、经审计,截至2014年12月31日,联合光伏的资产总额为93,738.02万元,负债总额为41,586.31万元,净资产为52,151.71万元;2014年度营业收入为3,940.17万元,净利润为-47.98万元。
三、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数量及金额:100MW,约4亿元。
2、结算方式:买方按照双方约定的时间、条件和比例分别向卖方支付相应的款项。
3、违约责任:如卖方在交货、验收、质量保障、质保期等方面未能完全、充分履行约定的义务,需支付约定的费用、损失赔偿款或违约金;如在没有对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任何一方不得将其基于本合同的任何权利、义务转让。
4、争议解决: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当事人应积极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同意任何一方可以提交原告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5、合同生效:经双方签字签署之日起生效。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合同的签订有利于高效单晶的市场推广,提高市场份额,进一步提升公司业绩。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本次合同的履行而对合同对方当事人形成依赖,不影响公司的业务独立性。
特此公告。
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