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012 证券简称:隆基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5-127号
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重大合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合同类型及金额:销售合同,4亿元左右。
合同生效条件: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卖方”)于2015年7月中标北京北控光伏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控光伏”或“买方”)光伏电站单晶组件集中采购项目(具体内容请详见2015年7月16日相关公告)。
经友好协商,就公司向北控光伏销售单晶组件事宜,买卖双方于2015年10月23日签署了光伏组件销售合同。
一、合同标的情况
(1)名称:单晶硅光伏组件;
(2)金额:4亿元左右。
二、北控光伏情况
(1)名称:北京北控光伏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注册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七区18号楼5层501
(3)法定代表人:梁勇峰
(4)注册资本: 50,000 万元人民币
(5)成立日期:2015年04月23日
(6)经营范围:光伏技术研发; 技术咨询; 转让自有技术;投资咨询;企
业管理咨询;机械设备及零配件、机电设备的批发;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7)股东情况:北控光伏属于宏源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8)公司与北控光伏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关系;截至2015年9月30日,双方不存在债权债务关系。
三、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总金额:4亿元左右。
(2)结算方式:买方按照约定时间和比例向卖方支付预付款。买方分别在设备发货前、到货、初步验收、性能验收和质保期满后,按照双方约定时间、条件和比例分别向卖方支付相应的款项。
(3)争议解决:凡与本合同有关而引起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后仍不能达成协议时,提交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4)合同生效条件: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5)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生效日起买方签发合同设备“最终验收证书”,并且买卖双方债权债务关系全部结清为止。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合同的签订有利于扩大高效单晶组件的市场份额,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经营业绩。本合同的履行不会造成公司主要业务对合同对方当事人形成依赖,不影响公司的业务独立性。
特此公告。
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