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012 证券简称:隆基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5-001号
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15年1月14日
●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927.23万股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已经完成了对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股票授予的审核和登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根据激励计划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于2014年12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14年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了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并因部分激励人员离职的原因取消6名激励对象资格(对应股数7.5万股),对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激励人员范围及拟授予数量进行调整,公司监事会以及独立董事均对此发表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4年12月18日披露。实际授予情况如下:
1、授予日:2014年12月16日。
2、授予价格:9.9元/股。
3、授予对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4、授予人数及数量:本次实际实际授予对象489人,授予数量927.23万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927.23万股限制性股票,占公司本次定向发行前总股本53,852.40万股的1.72%。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A股普通股。
6、实际授予数量与拟授予数量的差异说明
在公司批准的拟授予限制性股票认购过程中,有部分激励对象自愿放弃全部或部分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本次公司实际向授予对象489人授予927.23万股限制性股票。
7、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占授予
占股权激
授予数量 时公司
序号 姓名 职务 励计划总
(万股) 总股本
量的比例
的比例
1 钟宝申 董事长 15 1.46% 0.03%
2 刘学文 董事、财务总监 15 1.46% 0.03%
3 胥大鹏 董事、子公司副总经理 15 1.46% 0.03%
4 邹宗海 董事、采购总监 15 1.46% 0.03%
5 王晓哲 副总经理 15 1.46% 0.03%
6 黄立新 副总经理 15 1.46% 0.03%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
7 837.23 81.50% 1.55%
员共483人
本次实际授予情况小计 927.23 90.27% 1.72%
8 预留部分 100 9.73% 0.19%
合计 1,027.23 100.00% 1.91%
二、限制性股票的有效期、锁定期及解锁期
1、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5年,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所有限制性股票解锁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
2、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授予后即行锁定,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锁定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36个月和48个月,均自授予之日起计算。
激励对象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过户后便享有股票应有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该等股票的分红权、配股权、投票权和自有支配该股票获得的现金分红的权利等。但激励对象因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现金股利由公司代管,作为应付股利在解锁时向激励对象支付;
激励对象因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份、配股股份、增发中向原股东配售的股份同时锁定,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票的解锁期与相应限制性股票相同。
3、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分4期解锁,每期解锁的比例分别为20%、25%、25%、30%,实际可解锁数量应与激励对象上一年度绩效评价结果挂钩。具体解锁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锁安排 解锁时间 解锁比例
自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
第一次解锁 20%
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第二次解锁 25%
首次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
日止
自首次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第三次解锁 首次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 25%
日止
自首次授予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第四次解锁 首次授予日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 30%
日止
三、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4年12月23日出具了瑞华验字【2014】第01730006号验资报告,对公司截至2014年12月20日止新增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认为:公司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3,852.40万元,股本为人民币53,852.40万元。根据公司2014年12月12日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公司申请通过定向增发的方式向728位激励对象拟授予限制性人民币普通股1,222.5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授予价格为人民币9.90元。实际由489位激励对象认缴限制性人民币普通股927.23万股,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927.23万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4,779.63万元,489位激励对象共计应缴付出资额9,179.577万元。经审验,截至2014年12月20日止,公司已收到489位激励对象以货币缴纳出资额9,179.577万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927.23万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8,252.347万元。
同时,公司本次增资前的注册资本人民币53,852.4万元,股本人民币53,852.4万元,已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2年7月23日出具中瑞岳华验字【2012】第0206号验资报告。截至2014年12月22日止,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人民币54,779.63万元,累计股本人民币54,779.63万元。
四、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2015年1月14日,公司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手续已完成,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五、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原53,852.40万股增加至54,779.63万股,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振国和李喜燕持股未发生变化。
六、本次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类别 变动前 本次变动 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股份 227,496,564 9,272,300 236,768,864
无限售条件股份 311,027,436 0 311,027,436
总计 538,524,000 9,272,300 547,796,300
七、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因实施本激励计划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所筹集的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本次授予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根据《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在锁定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