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编制了截
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综述
1、前次募集资金整体情况
本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分别于 2015 年及 2017 年先后进行了两次非公开
发行,募集资金均用于焦炭制 30 万吨稳定轻烃(转型升级)项目,项目投资总额共计 30.64 亿元,其中:
2015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 131,881.20 万元,已使用完毕;
2017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 115,940.12 万元,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已投入项目使用金额募集资金 73,241.31 万元。
2、前次募集资金投入项目调整情况
根据 2015 年非公开发行时项目建设投资估算,焦炭制 30 万吨稳定轻烃(转
型升级)项目投资总额为 342,317.22 万元。
2017 年本公司再次非公开发行时,由于项目用地的调整、债权融资的减少及设备价格的降低等原因,公司调减了征地费、基建期利息估算和设备购置费用,调整前项目预计投资总额为 342,317.22 万元,调整后项目预计投资总额为306,390.87 万元。
2020 年 6 月为了提高资源利用效率,进一步降低公司生产运营成本,本公
司进一步增加了焦炭制 30 万吨稳定轻烃(转型升级)项目的技改支出,并新增自有资金投入项目建设 24,720.00 万元。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项目调整情况如下表所示:
关键要素 2015 年非公开发行 2017 年非公开发行 2020 年技改升级
主要产品:稳定轻烃 30 万吨/年;副产品:液 主要产品及产能不变,
主要产品及产能设计 化石油气(LPG)4.317 万吨/年,重油 3.381 原料更多样,原料由化
万吨/年,燃料气 7,319 万 m³/年 工焦变为化工焦、无烟
煤块和无烟煤棒三种;
关键要素 2015 年非公开发行 2017 年非公开发行 2020 年技改升级
项目投资总额 342,317.22 万元 306,390.87 万元 331,110.87 万元
调整金额 - -35,926.35 万元 +24,720.00 万元
调减征地费、基建期利 增加原料多样性技术
调整原因 - 息估算和设备购置费 改造费用以及增建 60
用 万吨/年型煤装置
项目建设周期 33 个月 36 个月 进一步延长 16 个月
(二)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资金余额情况
1、2015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普通股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1423 号文核准,本公司于 2015
年 1 月 30 日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60,000,000 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 8.51 元,共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1,361,600,000.00 元,扣除
发行费用人民币 42,788,000.00 元后,该项募集资金已于 2015 年 2 月 2 日全部到
位,实际到账金额 1,323,952,000.00 元。由于发行费用中 5,140,000.00 元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支付,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318,812,000.00 元,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瑞华验字[2015]第 01850002 号验资报告。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32,488.36 万元
(含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收益、存放银行产生利息并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人民币 676.03 万元及支付印花税人民币 65.91 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
2.96 万元于 2017 年底转入“2017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普通股股票”募集资金专户,
初始用于存储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
2、2017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普通股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153 号文《关于核准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本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
A 股普通股股票 223,880,597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5.36 元,
股款以人民币现金缴足。截至 2017 年 8 月 31 日,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
金总额计为人民币 1,199,999,999.92 元,上述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费用人民币37,000,000.00 元后,本公司收到募集资金人民币 1,162,999,999.92 元,扣除由本公司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 3,598,780.60 元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159,401,219.32 元,已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审验证并出具中审亚太验字【2017】020925 号验资报告。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普通股股票闲置募集资金
购买理财产品收益、存放银行产生利息并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累计净额人民币
298.98 万元。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 2020 年度项目使用募集资金人民
币 6,668.47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 43,000.00 万元,募投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73,241.31 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人民
币 0.75 万元(含 2015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普通股股票账户转入 2.96 万元)。
(三)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1、2015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普通股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行 账号 初始存入金额 截止日余额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3001695551050520285 700,000,000.00 已注销
七台河营业部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哈尔滨分 65010158000002041 623,952,000.00 已注销
行营业部
合 计 1,323,952,000.00
注:(1)初始存入金额 1,323,952,000.00 元(含自有资金预先支付保荐费用3,200,000.00 元),分别存放于本公司在以下银行开设的专用账户内: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七台河营业部(账号 23001695551050520285)、上海浦东发展银
行哈尔滨分行营业部(账号 65010158000002041)。(2)2016 年 10 月 27 日,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变更 2015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注销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七台河分行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23001695551050520285),将余额转入在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七台河分行(账号:24030120001000621)新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中,销户时结算利息一并转入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七台河分行募集资金专户。(3)截
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
2、2017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普通股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行 账号 初始存入金额 截止日余额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3050169555100000384 400,000,000.00 7,009.39
七台河分行
开户行 账号 初始存入金额 截止日余额
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七台 24030120008000721 762,999,999.92 562.05
河分行
合 计 1,162,999,999.92 7,571.44
注:(1)初始存入金额 1,162,999,999.92 元(含自有资金预先支付保荐费用2,000,000.00 元),分别存放于本公司在以下银行开设的专用账户内: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七台河分行营业部(账号 23050169555100000384)、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七台河分行营业部(账号 24030120008000721);(2)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普通股股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
金人民币 430,000,000.00 元。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情况
根据本公司前两次非公开发行股票(A 股)预案(修订稿)披露的 A 股募
集资金运用方案,“本次 A 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焦炭制 30万吨稳定轻烃(转型升级)项目” 。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由于本公司前两次非公开发行股票(A 股)的募
集资金均用于焦炭制 30 万吨稳定轻烃(转型升级)项目,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汇总情况对照情况见附件 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汇总)”。其中,2015年非公开发行A股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情况见附件1-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7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情况见附件 1-2“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与前次非公开发行股票(A 股)预案(修订稿)披露的 A 股募集资金运用方案一致,无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三)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投资总额的差异说明
1、前两次非公开发行 A 股普通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汇总情况
本公司前两次非公开发行 A 股普通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均用于焦炭制 30 万吨
稳定轻烃(转型升级)项目, 该项目前两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投资总额的情况如下:
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