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连云港 股票代码:601008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普通股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书
(住所: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庙岭港区港口四路 8 号)
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
联席主承销商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董事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目录
释 义...... 2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3
一、公司基本情况...... 3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3
三、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5
四、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 7
五、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机构...... 9
第二节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相关情况对比......11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变动情况 ......11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12第三节 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
结论意见 ...... 14第四节 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15
第五节 有关中介机构声明 ...... 16
第六节 备查文件 ...... 22
释 义
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连云港/公司/发行人 指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对象/港口集团 指 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
A 股 指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每股票面价值为
人民币 1.00 元的人民币普通股
连云港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向港口集团发行
本次非公开发行/本次发行 指 78,611,111 股 、 募 集 资 金 人 民 币
282,999,999.60 元的 A 股股票
定价基准日 指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期首日
连云港与发行对象签署的关于江苏连云港
股份认购协议 指 港口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之
《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和《附生效
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保荐机构/中银证券 指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 指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 指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审计及验资机构/上会会计 指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公司章程》 指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发行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非公开发行实施细则》 指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上市规则》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本报告中,任何表格中若出现合计数和各分项之和不一致之处,均因四舍五入所致。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Jiangsu Lianyungang Port Co., Ltd.
成立日期: 2001 年 10 月 15 日
股票上市地: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连云港
股票代码: 601008
法定代表人: 李春宏
注册地址: 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庙岭港区港口四路 8 号
邮政编码: 222042
注册资本: 1,015,215,101 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7007322513070
联系电话: 0518-82387588
传真: 0518-82389251
网址: www.jlpcl.com
经营范围: 码头和其他港口设施经营;为旅客提供候船及上、下船舶
设施和服务;港口货物装卸、仓储服务;船舶港口服务业
务经营(仅限为船舶提供岸电);普通货运;港口机械、
设施、设备租赁、维修服务;机械设备、电器设备制造、
安装、维修;工索具制造、销售;散货包装服务;实业投
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通过
2018 年 11 月 23 日,发行人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
2019 年 6 月 4 日,发行人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减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规模暨调整发行方案的议案》、《关于修订 2018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修订 2018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可行性报告的议案》、《关于修订 2018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分析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二)国家出资企业对本次发行的批复
2018 年 12 月 1 日,连云港港口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发《关于同意江苏连云
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股份及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事项的批复》(云港控股发(2018)276 号),同意发行人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向港口集团发行股票。
(三)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8 年 12 月 10 日,发行人召开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
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涉及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
(四)本次发行监管部门核准过程
1、2019 年 8 月 16 日,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通过了公司本次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申请。
2、2019 年 10 月 15 日,发行人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江苏连云港港口
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850 号),批复核准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五)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1、2019 年 11 月 12 日,上会会计对认购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
了《验资报告》(上会师报字(2019)第 6462 号)。经验证:截至 2019 年 11 月
12 日 16:00 时止,本次非公开发行保荐机构中银证券为本次发行设立的专用银行
账 户 已 收 到本次非 公开发行股票投资 者 港口集团 的认购 资金人民币
282,999,999.60 元。
2、2019 年 11 月 13 日,中银证券向连云港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划转了
认股款(含本次非公开发行应付未付的发行费用)。同日,上会会计出具了《验
资报告》(上会师报字(2019)第 6461 号)。经验证:截至 2019 年 11 月 13 日,
发行人非公开发行 78,611,111 股普通股股票,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3.60 元,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82,999,999.60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含税)人民币 4,030,000.00 元,其中包括承销费人民币
2,350,000.00 元、保荐费人民币 1,000,000.00 元、律师费人民币 500,000.00 元、
审计费人民币 150,000.00 元、验资费人民币 30,000.00 元,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78,969,999.60 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78,611,111.00 元,发行人为本次非公开发行支付相关费用合计不含税金额为人民币 3,801,886.79 元。扣除上述不含税发行相关费用后的溢价净额为人民币 200,587,001.81 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本次发行认购款项全部以现金支付。发行人将依据《发行管理办法》以及《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本次募集资金实施专户管理,专款专用。
(六)股份登记和托管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普通股股份已于 2019 年 11 月 19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普通股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将于限售期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三、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股票种类及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即 2019
年 11 月 12 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
司股票均价的 90%,与本次发行前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值的较高者。其中,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 =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
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在该 20 个交易日内发生因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若发行人在发行前最近一期末经审计财务报告的资产负债表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前述每股净资产值将作相应调整。
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普通股股票交易均价的 90%为 3.60
元/股。经 2019 年 3 月 22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 2019 年 4 月 15
日召开的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以总股本 1,015,215,101 股扣除股权登记日回购专户上累积回购股份 10,916,912 股后
的股份数 1,004,298,189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