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连云港 证券代码:601008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保荐人(主承销商):
声 明
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招股意向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招股意向书全文同时刊载于http://www.sse.com.cn网站。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意向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1、公司控股股东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东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承诺:信达公司从发行人成立之日起持有的2,990万股股票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2006年9月增资持有的4,600万股股票若距刊登招股说明书不满十二个月,则自发行人完成增资扩股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该部分新增股份,2006年9月增资持有的4,600万股股票若距刊登招股说明书超过十二个月,则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东兖州煤业、中煤公司、外代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2、本公司所从事的港口运输业属基础产业,港口运输行业的发展与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密切相关,经济增长的周期性波动对港口运输业存在较大影响。近年来受世界经济尤其是中国经济持续增长的影响,公司经营规模和经营业绩不断提升。如果经济增长发生波动,可能影响港口货物运输需求量,进而将影响本公司的经营业绩。
3、本公司经营业绩主要来自散、杂货及液体化工品的装卸、堆存和港务管理业务,业务体系完整,经营业绩不依赖于与控股股东之间的关联交易。目前,本公司与港口集团之间的主要关联交易包括本公司为港口集团所代理的货主提供货物装卸、堆存服务和租赁港口集团土地使用权等。报告期内,本公司发生的所有关联交易是在关联各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的,双方遵循市场化原则,交易定价客观公允,交易条件及安排公平合理,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决策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不规范或损害本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关联交易事项。但如果将来关联交易价格显失公允,仍然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风险。
4、本次发行前,港口集团持有本公司73.37%的股份,占有控股地位。本次公开发行不超过15,000万股A股股票以后,港口集团将持有本公司不低于48.80%的股份,是本公司相对控股股东。如果港口集团利用其控股地位,通过行使表决权对本公司的人事、经营决策等进行控制,可能会给公司经营及其他股东利益带来一定的风险。
5、根据公司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本公司累积的未分配利润由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享。截至2006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34,241,740.15元。
6、本公司2004年9月收购港口集团14#泊位和16#泊位及相关经营性资产,港口集团2005年12月以其拥有的18个通用泊位及相关经营性资产对本公司增资。本公司编制了备考利润表并基于备考利润表进行了公司的盈利能力分析,在招股意向书第十一章中进行了披露。
7、招股意向书披露的申报财务报表系按旧的会计准则编制,本公司将从2007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企业会计准则,本公司长期股权投资、所得税、借款费用、债务重组等方面的会计政策将发生变化,但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较小。本公司在招股意向书第十一章中对执行新会计准则后可能发生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其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进行了披露。
第二节本次发行概况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1.00元
发行股数、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 不超过15000万股、不超过33.48%
通过向询价对象询价确定发行价格区
间,在发行价格区间内向配售对象累计
发行价格
投标询价,综合累计投标询价结果和市
场情况确定发行价格
[●]倍,(按询价后确定的每股发行价格
发行市盈率
除以发行前一年每股收益确定)
发行前:2.45元(按截至2006年12月
31
发行前和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日的净资产计算)
发行后:[●]元
[●]倍,(按询价后确定的每股发行价格发行市净率
除以发行前每股净资产确定)
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累计投标询价发行
发行方式
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
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上海证券交易
发行对象 所开户的境内自然人、法人等投资者(国
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总额:[●]万元
预计募集资金总额和净额
净额:[●]万元
发行费用概算 [●]万元-[●] 万元
第三节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资料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中、英文名称
Jiangsu Lianyungang Port Co.,Ltd.
注册资本 29800万元
法定代表人 白力群
成立日期 2001年10月15日
住所及其邮政编码 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庙岭港区港口四路8号、222042
电话、传真号码 电话:0518-2381188 传真:0518-2383555
电子信箱 jslch@163.net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及改制重组情况
(一)发行人的设立方式
本公司于2001年9月25日经江苏省人民政府苏政复[2001]154号文《省政府关于同意设立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批准,由五个发起人共同发起设立。
(二)发起人及其设立时投入的资产内容
根据财政部财企[2001]488号《财政部关于批复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筹)国有股权管理有关问题的函》,港务局以其下属部分经营性资产出资12,498.97万元,信达公司以受让港务局的一部分资产出资4,577.09万元,兖州煤业、中煤公司、外代公司以货币形式分别出资176.04万元。上述各发起人股东的出资均按1:0.6533的折股比例折为本公司的股份。
根据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连云港港务局拟投入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筹)资产评估报告书》,港务局和信达公司所投入的资产在本公司设立前由港务局原煤炭装卸公司占有使用,进入本公司的各项资产明细如下:
项 目 价值(万元)
资产总计 32,730.97
流动资产 5,863.57
固定资产 26,867.40
其中:在建工程 1,066.68
建筑物 20,437.88
机器设备 5,362.84
负债总计 15,654.91
净资产 17,076.06
(三)2004年收购
经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公司与港口集团签订了《专业化泊位资产收购协议》,收购港口集团14#、16#泊位及相关生产设施,其中14#泊位主要为煤炭服务,为2万吨级泊位,16#泊位主要为苯类、醇类、液化气、汽柴油、食用油等各类散装液体化工品服务,为2万吨级泊位。
(四)2005年增资扩股
经本公司2005年9月1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05年12月18日江苏省人民政府苏政复[2005]117号文件批准,2005年12月港口集团以其直接拥有的经营性资产向本公司增资扩股,本次增资进入本公司的资产总额为97,400.62万元,资产中主要经营性资产包括:原港口集团东联港务分公司经营的一突堤码头(1#、2#泊位)、二突堤码头(3#、4#、5#、6#)、三突堤码头(7#、8#、9#、10#、11#、12#泊位)和原港口集团第四港务分公司经营的墟沟港区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