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001 证券简称:大同煤业 公告编号: 2010-016
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决议暨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决议:
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0 年8 月6 日以书面、
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发出了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0 年8 月13 日上午9:00 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
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5 人,实际出席董事15 人。会议由
公司董事长吴永平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逐项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收购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燕子山矿及洗煤厂
相关资产的议案》,具体内容见公司2010-017号公告《大同煤业股份有限
公司收购资产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议案审议事项为关联交易事项,按照公司《章程》及《大同煤业股份
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规定,关联董事吴永平、王保玉、张忠义、
武望国、曹贤庆回避表决。
该议案10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资产收购相关事
宜的议案》。
该议案1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2
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该议案1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公司201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董事会定于2010 年9 月3 日召开201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1、召集人: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2010年9月3日上午9:00,会期半天。为保证会议按时召
开,现场登记时间截至8:50;
3、会议地点:公司二楼大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5、股权登记日:2010年8月27日。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讨论审议《关于收购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燕子山矿及洗煤
厂相关资产的议案》
二、讨论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资产收购相关
事宜的议案》
(三)参加人员:
1、截止2010年8月27日下午3:00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授权
代理人出席(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3、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四)登记事项:3
1、登记时间:2010年8月30日, 8:30—17:30;
2、登记地点:山西省大同市新平旺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处;
3、登记办法:法人股东持股东帐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
法人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公众股东持股东帐户卡、本人
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
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但在出席股东大会时请出示相关证
件的原件。
(五)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股东及代理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会议咨询: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电话:0352-7010476 传真:0352-7011070
邮政地址:山西大同市矿区新平旺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
书处
邮政编码:037003
授权委托书及回执见附件。
特此公告。
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八月十四日4
附件一: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大同煤业股份
有限公司201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依照以下指示对会议议
案投票。
如委托人未对以下议案做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否按自己
的决定表决: □可以 □不可以
委托人对议案表决意见如下:(请将您的表决意见在相应的位置下
打“√”)
序表决意见
号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收购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燕子山
矿及洗煤厂相关资产的议案
2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资产
收购相关事宜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签发日期:2010 年 月 日
有效期至:2010 年 月 日
附注:
1、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视为弃权;
2、单位委托需加盖单位公章。本委托书复印或按照如上格式自制均有效。5
附件二:
回 执
截止2010 年 月 日,我单位(个人)持有“大同煤业”
(601001)股票 股,拟参加公司2010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
股东帐号:
股东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出席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登记日期:2010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