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983 股票简称:合肥三洋
合肥荣事达三洋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合肥荣事达三洋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证券简称:合肥三洋
证券代码:600983
收购人名称:惠而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新金桥路1888号8幢
收购报告书签署日期:二〇一四年八月
财务顾问
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合肥荣事达三洋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
特别提示
惠而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收购人”或“惠而浦中国”)为
美国惠而浦公司(以下简称“惠而浦集团”)在上海市浦东新区设立的外商独资
举办的投资性公司。惠而浦集团是目前全球领先的白色家电制造和销售企业,惠
而浦集团成立于1955年,其前身为于1911年成立的Upton机器公司(Upton
MachineCompany),惠而浦集团总部设在美国密歇根州,其业务范围遍及全
球170多个国家和地区,主要产品涉及洗衣机、干衣机、微波炉、冰箱、空
调、灶具、抽油烟机、洗碗机及家庭厨房垃圾处理机等。
基于对中国白色家电市场发展的良好预期以及对华业务的进一步重视,惠
而浦中国希望以协议转让和认购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方式收购合肥荣事达三洋电
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合肥三洋”)51.00%的股份(以
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收购”)。惠而浦集团和惠而浦中国相信本次交易
的顺利执行将有助于深化同合肥三洋之间的合作,促进惠而浦集团在中国白色
家电市场的发展,进一步提升合肥三洋的公司价值及对社会公众股东的投资回
报。
本次交易包括:(1)惠而浦中国以协议收购方式受让三洋电机株式会社、
三洋电机(中国)有限公司(以下合称“日本三洋”)所持有的合肥三洋
157,245,200股股票;(2)惠而浦中国认购合肥三洋向其非公开发行的
233,639,000股股票。本次交易完成后,惠而浦中国将持有上市公司51.00%的
股权,成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上市公司名称拟变更为“惠而浦(中国)股份有
限公司”(以工商部门核准的最终名称为准)。惠而浦中国拟首先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办理完成协议收购日本三洋持有
的合肥三洋股份过户登记至惠而浦中国名下的手续,然后在中登公司办理完成
认购合肥三洋向其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手续。惠而浦中国因认购上市公司非公开
发行新股导致其持有上市公司股份超过30%,向证监会提出免于以要约方式增
持股份的申请。
根据本次交易相关协议,惠而浦中国实施协议收购日本三洋持有的合肥三
洋股份的一项前提条件是惠而浦中国认购合肥三洋非公开发行股份已获得所有
1
合肥荣事达三洋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
必需的政府部门批准,且证监会批复豁免要约收购;惠而浦中国实施认购合肥
三洋非公开发行股份的一项前提条件是惠而浦中国协议收购合肥三洋股份已于
中登公司办理完毕股份过户登记至惠而浦中国名下的手续。与此同时,惠而浦
中国根据本次交易具体进展情况有权单方面放弃上述交易前提条件。
此外,惠而浦中国承诺对于本次通过协议转让和认购非公开发行所取得的
合肥三洋股份自取得之日起36个月内不予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合肥
三洋收购该部分股份。同时,自本次协议转让和认购非公开发行股份取得之日
起36个月内,收购人承诺不做出任何可能导致上市公司退市或致使上市公司丧
失上市资格的决定或行为。
2
合肥荣事达三洋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
收购人声明
1、本报告书系收购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
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
司收购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
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收购人(包括投资者及与其一致行动的他人)在合肥三洋
拥有权益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收
购人(包括投资者及与其一致行动的他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合肥三洋拥
有权益。
3、收购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收购人
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4、本次收购已经获得安徽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通
过了商务部反垄断局的审查,并获得了商务部对于收购人战略投资的原则性批
复,通过了证监会发审委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审核。本次收购尚需获得证监会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书面批复,以及证监会关于豁免要约收购的批复。本次收
购在获得有关主管部门的上述批准后方可进行。
5、本次收购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收购人和所聘请的财
务顾问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法律顾问通力律师事务所外,没有委托或
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收购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收购报告做出任何
解释或者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