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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966 沪市 博汇纸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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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汇纸业:增发A股网上发行公告

公告日期:2007-10-12

证券代码:600966 证券简称:博汇纸业 编号:临2007-029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增发A股网上发行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保荐人(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1、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社会公开增发不超过8,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7]344号文核准。
    2、本次发行采用向原股东优先配售部分股份、其余股份在网下向机构投资者、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经上证所同意,网上发行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
    3、本次发行价格为19.46元/股,为招股意向书刊登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
    4、本公告中有关申购的具体规定仅适用于原无限售条件股股东网上优先配售和对社会公众投资者网上发行,有关网下发行事宜请参阅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的《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增发A股网下发行公告》。
    5、本次发行将向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公司原股东最大可按其股权登记日2007 年10月15日(T-1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股数量以10:0.7的比例行使优先配售权,即最多可优先配售1,965.6万股,占本次增发最高数量8,000万股的24.57%。公司第一大股东山东博汇集团有限公司承诺认购优先配售股份为本次增发最终确定发行股数的12.5%。公司原无限售条件股股东通过网上专用申购代码"700966"、申购简称"博汇配售"行使优先配售权,最多可优先认购12,421,996股。公司原有限售条件股股东须通过网下申购行使优先配售权,具体事宜请参阅《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增发A股网下发行公告》。公司原股东放弃以及未获配售的优先配售部分纳入剩余部分按照本公告规定进行发售。
    6、本次发行原无限售条件股股东的网上配售代码为"700966",配售简称为"博汇配售",社会公众投资者网上申购代码为"730966",申购简称为"博汇增发"。
    7、网上申购日为2007年10月16日(T日)。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网下申购情况并结合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的筹资需求,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总量,并于2007年10月19日(T+3日)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增发A股网下发行结果及网上中签率公告》中予以公布。
    8、本次增发股份在网上(含原无限售条件股股东优先配售部分)、网下(含原有限售条件股股东优先配售部分)预设的发行数量比例为50%:50%。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本次增发投资者的认购情况,对网上、网下预设发行数量进行双向回拨,实现网下投资者申购的配售比例与网上中签率趋于一致。
    9、本公告仅对投资者参加本次网上发行的有关事宜进行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一般情况,请详细阅读于2007年10月12日(T-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的《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增发A股招股意向书摘要》。
    10、本次发行的有关资料亦刊载于上证所网站(www.sse.com.cn)。
    释    义
    除非特别提示,以下词语在本发行公告中具有下列定义:
    博汇纸业/发行人 指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指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证所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登记公司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本次发行/本次增发 指经发行人2006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增发不超过8,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之行为
    承销团 指为本次增发之目的,由具有承销资格的各承销商为本次增发而组建的承销团
    机构投资者 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批准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和法律法规允许申购新股的境内法人,以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投资者。机构投资者的申购款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有效申购 指符合本次网上、网下发行公告中有关申购规定的申购,包括按照本次发行价格进行申购、及时缴付申购款、申购数量符合限制等
    股权登记日 指2007年10月15日(T-1日)
    网上申购日/ T日 指2007年10月16日(T日,该日也是网下申购日)
    元 指人民币元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1、发行股票的种类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00元。
    2、发行数量
    本次增发数量不超过8,000万股,最终发行数量将由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网上和网下的申购情况以及发行人的筹资需求协商确定,并将在申购结束后通过发行结果公告披露。
    3、发行地点
    全国所有与上证所交易系统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
    4、发行对象
    (1)网上优先配售对象
    网上优先配售对象为按股权登记日2007年10月15日(T-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原无限售条件的股东。公司原无限售条件股股东最大可按其股权登记日2007年10月15日(T-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股数量以10:0.7的比例行使优先配售权。公司原无限售条件股股东通过网上专用申购代码"700966"、申购简称"博汇配售"行使优先配售权,最多可优先认购12,421,996股。公司原无限售条件股股东放弃以及未获配售的优先配售部分纳入剩余部分按照本公告规定进行发售。
    (2)网上发行对象
    所有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开设 A股股票帐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自然人和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机构投资者可自愿选择网上或网下的申购方式参与本次发行。
    5、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价格为19.46元/股,为招股意向书刊登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
    6、网上、网下发行数量比例
    本次增发股份在网上(含原无限售条件股股东优先配售部分)、网下(含原有限售条件股股东优先配售部分)预设的发行数量比例为50%:50%。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本次增发投资者的认购情况,对网上、网下预设发行数量进行双向回拨,实现网下投资者申购的配售比例与网上中签率趋于一致。详见本公告"二、本次发行配售方法"的相关内容。
    7、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及停牌安排:
    日期 发行安排 停牌安排
     T-2日
    (10月12日) 刊登招股意向书摘要、网上和网下发行公告、网上路演公告 上午9:30-10:30停牌,其后正常交易
     T-1日
    (10月15日) 网上路演,股权登记日 正常交易
     T日
    (10月16日) 网上、网下申购日,网下申购定金缴款日(申购定金到账截止时间为当日下午17:00时) 停牌
     T+1日
    (10月17日) 网下申购定金验资
    T+2日
    (10月18日) 网上申购资金验资,确定网上、网下发行股数,计算配售比例/中签率
     T+3日
    (10月19日) 刊登网下发行结果及网上中签率公告,退还未获配售的网下申购定金,网下申购投资者根据配售结果补缴余款(到账截止时间为T+3日下午17:00时),网上摇号抽签
     T+4日
    (10月22日) 刊登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网上申购款解冻,网下申购款验资 正常交易
    上述日期为工作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8、除权安排
    本次发行不作除权安排,增发股份上市流通首日博汇纸业不设涨跌幅限制。
    9、上市时间
    本次增发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办理增发股份上市的有关手续。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二、本次发行配售方法
    在网上申购日(2007年10月16日,T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通过上证所交易系统将不超过8,000万股股票存入其在上证所开设的股票发行专户,并作为股票唯一"卖方"。社会公众投资者在上证所正常交易时间(9:30-11:30,13:00-15:00)内,通过与上证所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根据规定的优先配售及申购方式进行申购委托。
    申购结束后,由上证所系统主机按经核实的资金到位情况统计网上申购总量。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合并统计网上和网下的有效申购情况,然后根据整体申购情况以及发行人的筹资需求,协商确定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符合本次发行办法规定的有效申购(包括网下及网上申购)将按照如下原则获得配售:
    1、有效申购总量小于或等于总发行量,所有申购均按其有效申购量获得足额配售。投资者认购后的余股由承销团包销。
    2、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总发行量(即出现了超额认购的情况)时,将按以下方法进行配售:
    (1)公司原无限售条件股股东通过网上专用申购代码("700966")进行的有效申购首先获得足额配售。可优先配售股数为其在股权登记日(T-1)登记在册的博汇纸业股数乘以0.07。
    原无限售条件股股东可优先配售数量不足1股的部分按照精确算法原则处理。即先按照配售比例和每个账户股数计算出可认购数量的整数部分;对于计算出不足1股的部分,将所有账户按照尾数从大到小的顺序进位(尾数相同则随机排序),直至每个账户获得的可优先配售数量加总与原无限售条件股股东网上可优先配售总量一致。
    (2)扣除公司原股东获得优先配售的股份外,其他有效申购将按以下方法进行配售:
      申购类型 条件 配售比例或中签率
    网下申购 有效申购股数为50 万股或以上 a
    网上通过"730966"申购代码进行的申购 申购数量下限为1,000股,超过1,000股必须是1,000股的整数倍 b 
    本次发行将依照以下原则进行发售:网下申购的配售比例与网上通过"730966"申购代码进行的申购的中签率趋于一致,即a≈b。按照上述标准分入同一类型的申购将获得相同的配售比例/中签率。
    网上通过"730966"申购代码进行的有效申购,由上交所交易系统的电脑主机自动按每1,000股有效申购确定一个申报号,顺序排号,然后通过摇号抽签确定中签的申购号,每一个申购号可认购1,000股。
    三、原无限售条件股股东行使优先配售权的规定和程序 
    1、原无限售条件股股东行使优先配售权的规定 
    (1)原无限售条件股股东通过网上专用申购代码"700966"、申购简称"博汇配售"行使优先配售权。 
    (2)申购价格为19.46元/股。 
    (3)原无限售条件股股东可优先配售数量不足 1 股的部分按照精确算法原则处理。即先按照优先配售比例和每个账户股数计算出可优先配售数量的整数部分;对于计算出不足 1 股的部分,将所有账户按照尾数从大到小的顺序进位(尾数相同则随机排序),直至每个账户获得的可优先配售数量加总与原股东中原无限售条件股股东网上可优先配售总量一致。 
    (4)原无限售条件股股东各自具体的申购数量应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 会的有关规定执行,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原无限售条件股股东除通过网上申购专用代码"700966"行使优先配售权外,还可以通过供社会公众投资者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