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66 证券简称:博汇纸业 编号:临2018-065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8年11月29日召开2018年第五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概述
2017年12月6日,公司因筹划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申请停牌。
2017年12月11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等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相关议案并申请复牌。
2018年6月15日,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及相关议案,部分议案未获得通过。
2018年6月18日,公司发布《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提示性公告》,公司董事会将对《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及相关议案进行调整。
2018年6月21日,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等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相关议案。
2018年7月9日,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相关议案。
2018年9月1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181373)。
2018年11月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
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81373号)。
二、公司终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主要原因
自公司公布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以来,行业市场环境、资本市场状况等诸多因素发生了变化,结合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综合考虑当前资本市场环境、融资时机等各种因素,公司经审慎研究,决定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宜。
三、公司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审议程序
2018年11月29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五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
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该议案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目前经营正常,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与持续稳定发展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与持续稳定发展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相关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程序合法、决议有效,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自公司公布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以来,行业市场环境、资本市场状况等诸多因素发生了变化,结合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综合考虑当前资本市场环境、融资时机等各种因素,经审慎研究,同意公司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
七、备查文件
1、公司2018年第五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
2、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