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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938 沪市 中国海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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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938:中国海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

公告日期:2022-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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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

      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海油”、“发行人”或“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证监会公告〔2013〕42 号)、《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44 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73 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证监会关于开展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试点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8〕21 号)(以下简称“《若干意见》”)、《试点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并上市监管工作实施办法》(证监会公告〔2018〕13 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关于扩大红筹企业在境内上市试点范围的公告》(证监会公告〔2021〕20 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中证协发〔2018〕142 号)(以下简称“《业务规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细则》(中证协发〔2018〕142 号)(以下简称“《配售细则》”)、《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中证协发〔2018〕142 号)(以下简称“《投资者管理细则》”)、《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上证发〔2018〕40 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及《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上证发〔2018〕41 号)(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本次发行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均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以下简称“申购平台”)进行,请网下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关于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的详细内容,请查阅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公布的《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流程、网上网下申购及缴款、战略配售、锁定期设置、超额配售选择权、弃购股份处理等方面,具体内容如下:

  1、本次发行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联席主承销商”或“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联席主承销商”)、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银证券”、“联席主承销商”)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战略配售、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由联席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实施;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实施。
  2、本次拟公开发行股票数量 260,000.00 万股,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 5.50%(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不设老股转让。发行人授予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不超过初始发行规模 15.00%的超额配售选择权,若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则发行总股数将扩大至 299,000.00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约为 6.28%(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超额配售的股票全部面向网上投资者配售。

  3、本次发行定价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确定,发行规模具有不确定性。

  4、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 2022 年 4 月 12 日(T 日)。其中,
网下申购时间为 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 9:30-11:30,13:00-15:00。投资者在
2022 年 4 月 12 日(T 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若本次发行价格对应的市盈率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二级市场平均市盈率,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在网上申购前三周内连续发布《投资风险特别公告》,每周至少发布一次,本次发行申购日将顺延三周。

    5、本次发行的价格将不高于剔除无效报价后,网下投资者中证券投资基金
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及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申报价格的加权平均值及中位数、全部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申报价格的加权平均值及中位数四个数中的孰低值。

  6、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根据剔除无效报价后的询价结果,对所有配售对象的报价按照申购价格由高到低、同一申购价格上按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由小到大、同一申购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的按申报时间(以上交所网下申购平台显示的申报时间及申报编号为准)由后到前的顺序排序,剔除拟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部分的数量,剔除的拟申购量不低于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 10%。当最高申报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上的申报可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可低于 10%。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7、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30%的股份无锁定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70%的股份锁定期为 6 个月。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锁定期安排,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公告所披露的网下锁定期安排。

  战略投资者的锁定期具体安排详见“三、战略配售”。

  锁定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8、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9、配售对象应遵守行业监管要求,申购金额不得超过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

  10、根据《香港联合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的规定及相关安排,公司将不向《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下的发行人关连人士(定义见《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关连人士”)配售发行人本次 A 股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

  11、网下投资者应根据《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初步
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
公告》”),于 2022 年 4 月 14 日(T+2 日)16:00 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
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
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22 年 4 月 14 日(T+2 日)日终有
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联席主承销商包销。

  12、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发行人与联席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具体中止条款请见“十二、中止发行的安排”。

  13、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联席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根据《投资者管理细则》的相关规定:

  “网下投资者或配售对象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出现《业务规范》第四十五条和第四十六条所规定的一种情形的,协会将其列入黑名单六个月;网下投资者或配售对象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出现《业务规范》第四十五条和第四十六条所规定的单种情形两次(含)以上或两种情形以上,协会将其列入黑名单十二个月。网下投资者所属的配售对象在一个自然年度内首次出现《业务规范》第四十五条第(九)项提‘供有效报价但未参与申购’或第四十六条第(二)项‘未按时足额缴付认购资金’情形,未造成明显不良后果,且及时整改,并于项目发行上市后十个工作日内主动提交整改报告的,可免予一次处罚。”

  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
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14、网上、网下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根据总体申购的情况
确定是否启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同时确定是否启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数量进行调节。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请见本公告“八、回拨机制”。

  15、受到 2020 年国际油价大幅下跌影响,发行人 2020 年实现营业收入
15,537,267.14 万元,同比降低 33.37%;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495,678.77 万元,同比降低 59.12%;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137,042.75 万元,同比降低 62.65%。

  基于近期国际油价上升,发行人盈利能力有所提升。发行人 2021 年实现营业收入 24,611,169.06 万元,同比增长 58.40%;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7,031,965.69 万元,同比增长 181.77%;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6,817,070.16 万元,同比增长 219.00%。

  结合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预计 2022 年第一季度实现营
业收入约为 690 亿元至 830 亿元,同比增长 32%至 58%;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
利润约为 240 亿元至 280 亿元,同比增长 62%至 89%;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
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约为 233 亿元至 273 亿元,同比增长 61%至 89%。上述
业绩预计中的相关财务数据为公司初步测算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预计数不代表公司最终可实现收入和净利润,亦不构成公司盈利预测。

  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发行人业绩波动风险,审慎报价,理性参与决策。

  16、原油及天然气价格的波动主要反映其供需变化,包括市场的不确定性和其他公司无法控制的因素,如宏观经济状况、OPEC 及主要石油输出国的石油政策,与主要产油国相关的地缘政治、经济状况和行动、其他能源的价格和可获取性、自然灾害、天气条件和全球性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

  油气价格波动可能会对公司的业务、现金流和收益产生实质性影响。油气价格具有不确定性。如果油气价格呈下行态势,且持续较长时间,可能对公司的业务、收入和利润产生不利影响,同时可能导致公司核销成本较高的储量和其他资产,减少公司可以经济地生产石油和天然气的产量。若油气价格长期低迷,则可能会影响公司对项目的投资决策。

  国际政治经济形势复杂多变,若公司经营所在国出现政治或经济不稳定的情形,与之相关的国际行动、动乱和罢工、政局不稳、战争和恐怖主义行为等,可
能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产生负面影响。政权更替、社会动荡、其他政治经济或外交的变动或政策、法律、财税体制的变化并非公司所能控制,该等变化以及因不同国家间的关系恶化而导致的贸易及经济制裁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现有资产或未来投资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022 年 2 月 24 日,俄罗斯宣布对乌克兰采取“特别军事行动”。发行人在
乌克兰没有任何业务;在俄罗斯,公司拥有 Arctic LNG 2 项目 10%权益,该项
目尚处于早期建设阶段,公司在俄罗斯的上述项目可能因军事冲突引发的金融制裁受到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除此之外,公司在海外其他项目均未受俄乌军事冲突影响,生产经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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