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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938 沪市 中国海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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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938:中国海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11

600938:中国海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

      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海油”、“发行人”或“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证监会公告〔2013〕42 号)、《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44 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73 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证监会关于开展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试点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8〕21 号)(以下简称“《若干意见》”)、《试点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并上市监管工作实施办法》(证监会公告〔2018〕13 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关于扩大红筹企业在境内上市试点范围的公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中证协发〔2018〕142 号)(以下简称“《业务规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细则》(中证协发〔2018〕142 号)(以下简称“《配售细则》”)、《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中证协发〔2018〕142 号)(以下简称“《投资者管理细则》”)、《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上证发〔2018〕40 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及《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上证发〔2018〕41 号)(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本次发行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进行,申购平台网址为:https://ipo.uap.sse.com.cn/ipo,请网下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关于网下发行电子化的详细内容,请查阅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公布的《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本次发行的网上
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采用按市值申购方式进行,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公布的《网上发行实施细则》。

  1、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流程、网上网下申购及缴款、战略配售、锁定期设置、超额配售选择权、弃购股份处理、中止发行等方面,具体内容如下:
  (1)发行人和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或“联席主承销商”)、联席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联席主承销商”)、联席主承销商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银证券”、“联席主承销商”)依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10.80 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本次发行价格不高于剔除无效报价后,网下投资者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及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申报价格的加权平均值及中位数、全部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申报价格的加权平均值及中位数四个数中的孰低值。

    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 2022 年 4 月 12 日(T 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购
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 2022 年 4 月 12
日(T 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 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 9:30-11:30、13:00-15:00。

  (2)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根据剔除无效报价后的询价结果,对所有配售对象的报价按照申报价格由高到低、同一申报价格上按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由小到大、同一申报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的按申报时间(以上交所网下申购平台显示的申报时间及申报编号为准)由后到先、同一申报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同一申购时间按申购平台自动生成的配售对象顺序从后到前的顺序排序,剔除拟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部分的数量,剔除的拟申购量不低于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 10%。当最高申报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上的申报可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可低于 10%。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3)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30%的股份无锁定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70%的股份锁定期为 6 个月。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锁定期安排,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公告所披露的网下锁定期安排。

  战略投资者获配的股票锁定期不低于 12 个月。

  锁定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4)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进行新股申购。

  (5)配售对象应遵守行业监管要求,申购金额不得超过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

  (6)根据《香港联合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的规定及相关安排,公司将不向《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下的发行人关连人士(定义见《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配售发行人本次 A 股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

  (7)网下投资者应根据《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
结果公告》”),于 2022 年 4 月 14 日(T+2 日)16:00 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
格与初步配售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务必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同日获配多只新股的情况,如只汇一笔总计金额,合并缴款将会造成入账失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
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22 年 4 月 14 日(T+2 日)日终有
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联席主承销商包销。

  (8)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9)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联席主承销商将违约情
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10)公司本次发行并拟于上交所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将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按照中国境内相关法律法规及登记结算规则的规定办理登记、存管与结算,中国结算出具的证券登记记录可以证明 A股股东的股东身份。A 股股东如需取得具有法律效力的证券持有及变动记录证明,应当按照中国境内相关业务规定申请办理。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于中国境内建立并存放股东名册(以下简称“中国境内股东名册”),该中国境内股东名册是A股股东持有公司A股股票的合法证明。公司现有且存放于中国香港的股东名册(以下简称“中国香港股东名册”)记载公司港股股票的信息,不会载入本次发行的 A 股股票的信息。中国境内股东名册与中国香港股东名册将共同记载本次发行后公司全部已发行股份的信息。

  (11)根据《若干意见》,试点红筹企业的股权结构、公司治理、运行规范等事项可适用境外注册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为一家注册于中国香港并在香港联交所上市的红筹企业,根据中国香港《公司条例》(以下简称“《公司
条例》”)的规定,香港注册公司的面值制度自 2014 年 3 月 3 日起被全面取消,
因此公司股份无面值。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拟于上交所上市,根据中国结算关于股票登记结算的相关规定,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以人民币结算。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无面值,以人民币为股票交易币种在上交所进行交易。

  (12)公司为一家根据《公司条例》注册于中国香港并在香港联交所上市的红筹企业,根据公司注册地和境外上市地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则设置了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并制定了现行的公司治理制度。根据《若干意见》及《实施办法》,试点红筹企业的股权结构、公司治理、运行规范等事项可适用境外注册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为本次发行上市,公司根据《证券法》《若干意见》《实施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境内法律法规修订或制定了《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组织章程细则》及《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治理制度,使得公司关于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总体上不低于境内法律法规的要求。但在部分公司治理安排方面,发行人与根据《公司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 A 股上市公司相比仍存在一定差异,相关情况参见《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招股意向书》“第九节公司治理结构”之“三、注册地的公司法律制度、《公司章程》与境内《公司法》等法律制度的主要差异”。

  (13)原油及天然气价格的波动主要反映其供需变化,包括市场的不确定性和其他公司无法控制的因素,如宏观经济状况、OPEC 及主要石油输出国的石油政策,与主要产油国相关的地缘政治、经济状况和行动、其他能源的价格和可获取性、自然灾害、天气条件和全球性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

  油气价格波动可能会对公司的业务、现金流和收益产生实质性影响。油气价格具有不确定性。如果油气价格呈下行态势,且持续较长时间,可能对公司的业务、收入和利润产生不利影响,同时可能导致公司核销成本较高的储量和其他资产,减少公司可以经济地生产石油和天然气的产量。若油气价格长期低迷,则可能会影响公司对项目的投资决策。

  国际政治经济形势复杂多变,若公司经营所在国出现政治或经济不稳定的情形,与之相关的国际行动、动乱和罢工、政局不稳、战争和恐怖主义行为等,可能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产生负面影响。政权更替、社会动荡、其他政治经济或外交的变动或政策、法律、财税体制的变化并非公司所能控制,该等变化以及因不同国家间的关系恶化而导致的贸易及经济制裁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现有资产或未来投资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022 年 2 月 24 日,俄罗斯宣布对乌克兰采取“特别军事行动”。发行人在
乌克兰没有任何业务;在俄罗斯,公司拥有 Arctic LNG 2 项目 10%权益,该项
目尚处于早期建设阶段,公司在俄罗斯的上述项目可能因军事冲突引发的金融制裁受到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除此之外,公司在海外其他项目均未受俄乌军事冲突影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


    (14)发行人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之年度业绩已于 2022 年 3 月 30 日
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www.hkexnews.hk)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2、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认真阅读 2022 年 4 月 11 日(T-1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的《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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