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及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相关要求,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或“本次发行”)对普通股股东权益和即期回报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了认真的分析,并就采取的填补回报措施说明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即期回报的摊薄影响分析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核心一级资本,进一步夯实公司资本实力,进而提升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和盈利水平。从中长期看,如果公司保持目前的资本经营效率,本次发行将对公司业务的可持续发展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公司即期每股收益可能的变化趋势具体分析如下:
(一)主要假设
以下假设仅为测算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对公司即期每股收益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2019年、2020年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相关假设如下:
1、假设2019年、2020年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公司2018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4.12亿元,同比增长18.94%;公司2019年1-3月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8.15亿元,同比增长19.25%。参照上述增速,假设公司2019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速为19.00%,即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4.40亿元。公司2017年、2018年和2019年1-3月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分别为45.39亿元、54.25亿元和18.14亿元,非经常性损益分别为-0.11亿元、0.13亿元和-0.01亿元。参照上述情况,假设2019年非经常性损益为0,则2019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即为64.40亿元。
假设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幅(较2019年度)分别按照5%、10%和20%测算,即公司2020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67.62亿元、70.84亿元和77.28亿元。同时假设公司2020年非经常性损益与2019年保持一致,即公司2020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分别为67.62亿元、70.84亿元和77.28亿元。上述数据仅为测算本次A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指标可能影响的示意性假设和理论结果,不代表公司对全年的业绩预测。公司2019年和2020年全年的财务数据以最终经董事会批准披露的年报内容为准。
3、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数量为8亿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72亿元,且不考虑发行费用的影响。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监管部门核准、发行认购情况以及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
4、假设不考虑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状况等相关收益的影响。
5、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将于2020年3月31日完成(仅为示意性测算,不代表本次普通股的实际发行时间,实际发行时间最终以监管机构核准本次发行后的实际完成时间为准)。在预测公司总股本时,以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普通股总股本51.30亿股、优先股总股本1亿股为基础,不考虑其他因素导致公司股本发生的变化。
6、假设公司已发行的100亿元优先股在2019年将完成一个计息年度的全额派息(仅为示意性测算,不代表公司优先股的实际派息时间),股息率为5.20%(含税)。
7、每股收益指标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的有关规定进行计算。
(二)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如下:
情形一:2020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长5%,为67.62亿元。
2019年度/ 2020年度/
项目 2019年12月31日 2020年12月31日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普通股股本(亿股) 51.30 51.30 59.30
加权普通股股本(亿股) 51.30 51.30 57.30
优先股股本(亿股) 1.00 1.00 1.0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亿元) 64.40 67.62 67.62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59.20 62.42 62.42
(亿元)
2019年度/ 2020年度/
项目 2019年12月31日 2020年12月31日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 64.40 67.62 67.62
股东的净利润(亿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 59.20 62.42 62.42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亿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15 1.22 1.0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1.15 1.22 1.0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 1.15 1.22 1.09
益(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稀释每股收 1.15 1.22 1.09
益(元/股)
情形二:2020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长10%,为70.84亿元。
2019年度/ 2020年度/
项目 2019年12月31日 2020年12月31日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普通股股本(亿股) 51.30 51.30 59.30
加权普通股股本(亿股) 51.30 51.30 57.30
优先股股本(亿股) 1.00 1.00 1.0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亿元) 64.40 70.84 70.84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59.20 65.64 65.64
(亿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 64.40 70.84 70.84
股东的净利润(亿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 59.20 65.64 65.64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亿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15 1.28 1.1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1.15 1.28 1.1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 1.15 1.28 1.15
益(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稀释每股收 1.15 1.28 1.15
益(元/股)
情形三:2020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长20%,为77.28亿元。
项目 2019年度/ 2020年度/
2019年12月31日 2020年12月31日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普通股股本(亿股) 51.30 51.30 59.30
加权普通股股本(亿股) 51.30 51.30 57.30
优先股股本(亿股) 1.00 1.00 1.0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亿元) 64.40 77.28 77.28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59.20 72.08 72.08
(亿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 64.40 77.28 77.28
股东的净利润(亿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 59.20 72.08 72.08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亿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15 1.41 1.2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1.15 1.41 1.2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 1.15 1.41 1.26
益(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稀释每股收 1.15 1.41 1.26
益(元/股)
注1: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优先股当期宣告发放的股息;
注2: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优先股当期宣告发放的股息;
注3: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编制。
考虑到商业银行业务模式的特殊性,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将与原有资本金共同使用,其带来的收入贡献无法单独衡量。根据以上假设测算,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普通股总股本将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