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26 证券简称:杭州银行 公告编号:2020-009
优先股代码:360027 优先股简称:杭银优 1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普通股股票发行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7,160,000,000 元。
发行数量:800,000,000 股
发行价格:人民币 8.95 元/股
发行对象、认购数量:
序号 发行对象 认购股票数量(股) 认购金额(元)
1 红狮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387,967,000 3,472,304,650.00
2 杭州市财政局 116,116,000 1,039,238,200.00
3 苏州苏高新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177,906,012 1,592,258,807.40
4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118,010,988 1,056,198,342.60
合计 800,000,000 7,160,000,000.00
限售期:红狮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狮集团”)、杭州市财政局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锁定期为 5 年,锁定期自取得股权之日起开始计算。苏州高新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高科”)和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高新”)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锁定期为 36 个月,锁定期自取得股权之日起开始计算。相关监管机构对于发行对象所认购
股份限售期另有要求的,从其规定。
预计上市时间: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
行人”或“杭州银行”)已于 2020 年 4 月 23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根据前述限售期安排,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将于限售期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资产过户情况: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以现金认购,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
一、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本次非公开发行普通股股票的相关议案,分别于 2019 年 7 月
29 日、2019 年 8 月 22 日和 2020 年 4 月 10 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
会第十九次会议、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和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就上述事项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了公告。
2019 年 9 月 9 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取得《中国银保监
会浙江监管局关于杭州银行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批复》(浙银保监复[2019]1030 号),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原则同意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
2020 年 4 月 3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
核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
2020 年 4 月 13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
《关于核准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654 号)核准批文,核准本次发行。
(二)本次发行情况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类型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2、发行方式: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
3、发行对象:红狮集团、杭州市财政局、苏高科、苏州高新
4、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7,160,000,000 元
5、发行价格:人民币 8.95 元/股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发行期首日,
即 2020 年 4 月 16 日。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不含
定价基准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A 股股票交易总额÷定
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A 股股票交易总量)的 90%与发行前公司
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每股净资产值(资产负债表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每股净资产值将进行相应调整)的较高值。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为 7.76 元/
股,其 90%为 6.98 元/股。公司发行前最近一期末经审计每股净资产,即 2018 年末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为 9.20 元/股;经公司2019年5月21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于 2019 年 7 月 4 日发放现金红利每股 0.25 元(含税),利润分
配方案实施完毕后公司 2018 年末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调整为 8.95 元/股。故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价格确定为 8.95元/股。
6、发行数量:800,000,000 股
7、发行费用:人民币 28,500,000 元(不含增值税)
8、实际净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7,131,500,000 元
9、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中金公司”)
10、联席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
(三)募集资金验资和股份登记情况
1、募集资金验资情况
根据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0 年 4
月 21 日出具的《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验资报告》(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0)第 0308 号)验证,杭州银行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160,000,000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 28,500,000 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净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131,500,000 元,其中股本为人民币 800,000,000 元,资本公积为人民币 6,331,500,000 元。
截至 2020 年 4 月 20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已收到上述款项。公司
将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储及使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本次募集资金实施专户管理,专款专用。
2、股份登记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已于 2020 年 4 月 23 日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
(四)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以现金认购,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
(五)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1、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金公司、联席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认为:
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及外部审批程序;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募集资金金额及限售期符合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股票配售过程、缴款和验资、认购资金来源合规,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选择等各个方面,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上市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
2、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发行人律师认为:
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已依法取得了全部必要的授权和批准;本次非公开发行所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合法有效;本次发行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募集资金已足额到账并经验资;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过程及结果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发行结果及对象简介
(一)发行结果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及认购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发行对象 发行数量 发行金额 锁定期
(股) (元) (月)
1 红狮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387,967,000 3,472,304,650.00 60
2 杭州市财政局 116,116,000 1,039,238,200.00 60
3 苏州苏高新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177,906,012 1,592,258,807.40 36
4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118,010,988 1,056,198,342.60 36
合计 800,000,000 7,160,000,000.00 -
红狮集团、杭州市财政局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锁定期为 5 年,锁定期自取得股权之日起开始计算。苏高科和苏州高新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锁定期为 36 个月,锁定期自取得股权之日起开始计算。相关监管机构对于发行对象所认购股份限售期另有要求的,从其规定。
(二)发行对象情况
1、红狮集团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红狮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 浙江省金华市兰溪市东郊上郭
主要办公地点: 浙江省金华市兰溪市东郊上郭
法定代表人: 章小华
注册资金: 80,000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781760169343Y
对企业投资、参股;建筑材料的购销;企业管理咨询服务、财务管
经营范围: 理咨询服务(以上项目证券、期货、金融业务咨询除外);建材工
业技术咨询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
(2)认购数量与限售期
认购数量:387,967,000 股。
限售期安排:自取得股权之日起 5 年。相关监管机构对于发行对象所认购股份限售期另有要求的,从其规定。
(3)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截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红狮集团持有公司股份 312,246,537
股,约占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 6.09%。
(4)发行对象及其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