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16 证券简称:中国黄金 公告编号:2021-037
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议案尚需提交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
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业务经营需要,系公司正常业务往来。该关联
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原则,并根据市场公允价格进行,对公
司的日常经营和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该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
方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1 年 9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李晓东先生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对此议案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对本次增加日常性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经我们审慎查验,公司拟审议的增加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事项符合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关联交易遵循客观公平、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
则,交易价格采用公允定价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 及下属公司产生不利影响,我们同意将《关于增加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认为:
公司与关联方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开展的正常经营活动,并遵循 了公平、自愿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审计委员会同意上述增加日常性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的开展, 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增加额度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设备和向关联方提供劳务
(单位:万元)
关联方 交易内容 原预计金额 现预计金额 增加额
京东集团 销售商品 88,495.58 160,000.00 71,504.42
合计 - 88,495.58 160,000.00 71,504.42
注:“京东集团”指“JD.com, Inc(纳斯达克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以下简
称“京东集团”。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
企业名称:宿迁涵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宿迁涵邦”)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311MA1MEX523Y
法定代表人:李昌明
注册资本:100 万元人民币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16 年 1 月 27 日
注册地址:宿迁市宿豫区洪泽湖东路 19 号恒通大厦 418 室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咨询(除证券、股票、基金、期货类),企业管理咨 询,软件设计及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广告代理、发布,版权代理。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宿迁涵邦系京东集团的对外投资平台,持有公司 4.47%的股份,
为公司的关联方。宿迁涵邦、上海晟达元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北京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以及北京京东尚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同为京东集团实际控制的企业。基于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宿迁涵邦、上海晟达元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北京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以及北京京东尚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本年度发生的交易按照关联交易列示。
(二)履约能力分析
宿迁涵邦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交易类别 定价原则
销售商品 实时金价+加价;市场价格
关联交易均由交易双方根据“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按照一般的商业条款签订协议,公司采取书面合同的方式与关联方确定存在的关联交易及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其定价政策:国家有统一收费标准定价的,执行国家统一规定;国家无统一收费定价标准但当地有统一规定的,适用地方的规定;既没有国家统一规定,又无当地统一规定的,参照当地的市场价格;若无可比的当地市场价格,则为协议价格(指经交易双方协商同意,以合理的成本费用加上合理的利润而构成的交易价格)。
四、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按市场定价原则向关联方销售商品,属于正常和必要的交易行为,进行此类关联交易有利于保证公司开展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同时有利于提高公司产品的市场占有率,促进公司产品的销售。
公告中涉及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的,对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具有积极意义,各项交易定价结算办法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交易的风险可控,体现了公平交易、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公司相对于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他各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独立,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备查文件
1.《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4.《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