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891 公司简称:*ST 秋林
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 公司代行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潘建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潘建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
主管人员)杨庆国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报告期内未有经董事会审议的利润分配预案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半年度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因存在不确定性,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2018年度报告中披露疑似存在的不当交易、违规担保、资金占用等事项尚未确认。
本报告期内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本报告期内不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九、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因 2018 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2018 年财务会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
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披露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即 2019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继续为负值,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再次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4.1.1 条、第 14.1.3
条和第 14.1.7 条的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自 2020 年 3 月 18 日起暂停公司股票上市。
公司股票被暂停上市后,若暂停上市情形未能消除,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在暂停上市期间,若公司又触及重大违法暂停上市情形,公司只有分别满足财务指标、审计意见类型和重大违
法三种情形下的申请恢复上市条件,方可申请股票恢复上市。否则,公司股票可能存在终止上市的风险,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1.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已于 2019 年 5 月 24 日决定对公司立案,截至目前,中国证监
会的调查尚在进行中,公司尚未收到立案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
2. 公司在华夏银行天津分行存储的债券募集资金被违法划转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管理实施与债券受托管理人(万联证券)、资金存储行(华夏银行天津分行),三方共同监管的办法。
但资金监管方华夏银行在未见到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及债券受托管理人万联证券的划款指令的情况下,将公司募集资金账户的资金划出。
公司已就此事于 2019 年 2 月 22 日、2 月 27 日、2 月 28 日分别向中国银保监会天津分局进
行投诉、向华夏银行总行监察室进行举报,并同时向公安部门报案。
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8 日收到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转来的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天
津监管局《举报事项答复书》【津银保监举复﹝2019﹞005 号】,答复书中对华夏银行天津分行违规划转募集专户资金、违规开展保理业务、涉嫌伪造“18 秋林 01”募集资金专户明细对账单、违反合同约定拒不办理业务等四项问题进行了回复,确认了华夏银行违规划转我公司募集资金,以及违规开展保理业务等问题。
2020 年 1 月 19 日,公司收到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一审《民事判决书》(〔2019〕津民初 44
号),判决公司以其名下的定期存单对天津隆泰承担质押担保责任。公司对以上一审判决不服,已在收到判决书十五日内向最高法院递交上诉状,采取法律手段竭力维护全体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7 日披露,收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监管局(以下简称“天
津银保监局”)《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津银保监信复﹝2020﹞3 号】,天津银保监局对公司提交的关于反映华夏银行天津分行有关情况的信访事项现已核查完毕,公司不服天津银保监局的处理意见,将自收到上述意见书之日起 30 日内向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书面提出复查(公
告编号:临 2020-035)。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24 日披露,收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银保监会”)关于反映华夏银行天津分行有关情况信访事项(详见公司公告临 2020-035)的《信访答复意见书》【银保监信复﹝2020﹞190 号】,银保监会对公司提交的复查申请告知“经复查,未发现天津银保监局在前期核查中存在违规情形。” (公告编号:临 2020-051)。
对于此项事宜,公司将尽一切法律手段维护全体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3.公司诉龙井银行等企业公司制改造合同纠纷一案
公司在延吉市延河农村信用合作社(改制后为“吉林龙井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井农商行)增资改制时出资 1 亿元,作为股本金,持有龙井农商行 20%股份,并以 3.3824亿元购买了龙井农商行置出资产,合计出资金额 4.3824 亿元。
公司派人于 2019 年 4 月 23 日前往龙井农商行、延边农村商业银行进行走访,对于置出资产,
延边农村商业银行工作人员告知置出资产已被处置,但未提供任何文本材料或说明,公司派去的
工作人员拍照获得处置协议复印件内容如下:2018 年 8 月 21 日,延边农商行作为甲方、秋林集
团及龙井银行其他三家股东(北京誉高航空设备有限公司、新跃塑料软包装有限公司、天津佩珀航空设备有限公司)作为乙方、龙井银行作为丙方签订的“吉合框字第 160518-3 号协议书”。该协议书显示甲方支付 3.5 亿元购买乙方已出资购买的原延吉市农村信用合作社不良贷款及抵债资产(根据“吉合框字第160518-2号资产管理处置委托协议”,乙方购买的不良资产合计11.5亿)。转让款支付北京誉高航空设备有限公司 4000 万元,新跃塑料软包装有限公司 3.1 亿元。公司尚不知晓股权受限及冻结的原因,针对通过拍照获取的延边农村商业银行提供的处置协议复印件。该协议复印件所显示的内容从未在公司过往的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上审议或决策过,用印账簿亦无相应记录,置出资产原在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中核算,延边农商行称已将全部购买款支付给了龙井农
商行其他股东。我公司至今未收到任何款项。经龙井银行提示,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22 日派员赴
龙井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查询发现,公司持有的龙井银行 20%股权被冻结(公告编号:临2019-049)。
我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5 日向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请求吉林龙井农
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履行约定,将我公司入股龙井农商行时购买延吉市延河农村信用合作社置出的抵债资产(原贷款本金 3.01 亿元)对应的七处房产(购置价 3.3824 亿元)交付并且产权过户给我公司,且请求延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秋林集团诉龙井农商行、延边农商行企业公司制改造合同纠纷一案立案后,法院依法适用普通程序,于2020年7月6日不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并根据被告龙井农商行的申请追加誉高公司、佩珀公司、新跃公司为本案第三人参加诉讼。原告秋林公司,被告龙井农商行、被告延边农商行的诉讼代理人到庭参加诉讼。第三人誉高公司、佩珀公司、新跃公司经合法传唤拒不到庭缺席审
理。本案现一审已审理终结。在审理过程中,吉林省龙井市公安局于 2019 年 12 月 6 日向法院发
函,该局已于 2019 年 3 月 11 日对秋林公司副董事长李建新等人合同诈骗案立案侦查,建议法院
审理过程中,发现经济犯罪嫌疑移送公安机关审查。2020 年 7 月 2 日,该局再次出函认为李建新
等人涉嫌签订涉案合同等方式骗取资金的经济犯罪。法院裁定:驳回原告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起诉。本次诉讼结果为一审裁定,公司已在收到裁定书十日内向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公告编号:临 2020-054)。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5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5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 9
第四节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 13
第五节 重要事项 ...... 18
第六节 普通股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29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30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 31
第九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 32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40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目录 ...... 148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黑龙江证监局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黑龙江监管局
秋林集团、秋林公司、秋林、 指 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本公司
秋林食品 指 哈尔滨秋林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新天地食品 指 哈尔滨新天地秋林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海口首佳 指 海口首佳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颐和黄金 指 颐和黄金制品有限公司
奔马投资 指 黑龙江奔马投资有限公司
嘉颐实业 指 天津嘉颐实业有限公司
深圳金桔莱 指 深圳市金桔莱黄金珠宝首饰有限公司
海丰金桔莱 指 海丰县金桔莱黄金珠宝首饰有限公司
金桔莱(天津) 指 金桔莱黄金珠宝首饰(天津)有限公司
秋林彩宝 指 哈尔滨秋林彩宝经贸有限公司
秋林珠宝 指 秋林(天津)珠宝销售有限公司
秋林(深圳)珠宝 指 秋林(深圳)珠宝经营有限公司
哈尔滨金桔莱 指 哈尔滨市金桔莱黄金珠宝首饰有限公司
龙井银行 指 吉林龙井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内、本报告期 指 2020 年 1 月 1 日—2020 年 6 月 30 日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秋林集团
公司的外文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