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88 证券简称:新疆众和 编号:临 2023-003 号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预留部分授予结果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预留部分授予登记日:2023 年 1 月 4 日
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预留部分授予登记数量
(1)限制性股票:266.00 万股
(2)股票期权:527.00 万份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完成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部分授予登记工作,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授予情况
(一)本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授予已履行的相关审批
1、2021年9月10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第四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2021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有关事项,相关事项于2021年9月11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
2、2021年9月28日,公司召开了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披露了《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相关事项于2021年9月29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
3、2022年6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2022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召开了第九届监事会2022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授予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相关事项于2022年6月30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
(二)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授予情况
1、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2022年6月29日
2、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266.00万股
3、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人数:98人
4、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人民币5.40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6、授予情况:
在资金缴纳过程中,有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未参与认购,共有98名激励对象实际进行认购,其中2名激励对象进行了部分认购。因此本公司本次实际向98名激励对象授予共计266.00万股限制性股票。
姓名 职务 获授的限制 占本次授予限 占目前股本总额
性股票数量 制性股票总数 的比例
(万股) 的比例
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 266.00 100.00% 0.20%
人员(98 人)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累计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0%。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没有持有公司 5%以上股权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
配偶、直系近亲属。
除3名激励对象未参与认购外,本次预留部分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为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2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中确定的人员。
(三)股票期权预留部分授予情况
1、股票期权的授予日:2022年6月29日
2、股票期权的授予数量:527.00万份
3、股票期权的授予人数:99人
4、股票期权的授予价格:人民币9.43元/份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6、授予情况:
本次股票期权有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认购,实际授予99人。因此本公司本次实际向99名激励对象授予共计527.00万份股票期权,具体分配如下:
姓名 职务 获授的股票 占本次授出股 占目前股本总额
期权数量(万 票期权总量的 的比例
份) 比例
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 527.00 100.00% 0.39%
人员(99 人)
除2名激励对象未参与认购外,本次预留部分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均为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2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中确定的人员。
二、限制性股票的有效期、限售期、解除限售安排及股票期权的有效期、等待期和行权安排
(一)限制性股票的有效期、限售期、解除限售安排
(1)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本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有效期最长不超过36个月;
(2)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为自授予日起12个月、24个月;
(3)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首次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分两期解除限售,每期解除限售的比例分别为50%、50%。
(4)预留部分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时间、解除限售的业绩条件和解除限售比例: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业绩考核目标 解除限
售比例
自预留部 分授予日 起 12个月后 的 以2020年净利润 为基数,
第一个解除限 首个交易 日起至预 留 部分授予 日 公司2022年净利 润增长率 50%
售期 起 24个月 内的最后 一个交 易日当 不低于120%
日止
自预留部 分授予日 起 24个月后 的 以2020年净利润 为基数,
第二个解除限 首个交易 日起至预 留 部分授予 日 公司2023年净利 润增长率 50%
售期 起 36个月 内的最后 一个交 易日当 不低于140%
日止
注:上述指标计算时使用的净利润为经审计合并报表口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该净利润指标为剔除股权激励费用后的数据。
同时,激励对象所在的分公司、子公司需至少完成与公司签订的《经营业绩责任书》中利润总额业绩指标的80%,未达标的分公司、子公司的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公司制定的《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根据个人的绩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必须为优秀、良好或合格,才可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比例进行解除限售。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则激励对象按照本激励计划不能解除当期限售额度,该部分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二)股票期权的有效期、等待期和行权安排情况
(1)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效期自股票期权授权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所有股票期权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本次预留部分股票期权有效期最长不超过36个月;
(2)激励对象获授的全部股票期权适用不同的等待期,均自授予完成之日起计算。授权日与首次可行权日的间隔不得少于12个月;
(3)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的股票期权在首次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分两期行权,每期行权的比例分别为50%、50%。
(4)预留部分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期、行权安排、业绩条件和行权比例:
可行权数量占
行权期 行权时间 业绩考核目标 获授股票期权
数量比例
自授权 日起12个 月后的 首个 以2020年净利润 为基数,
第一个行权期 交易日 起至授权 日起 24 个月 公司2022年净利 润增长率 50%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不低于120%
第二个行权期 自授 权 日起24个 月后的 首个 以2020年净利润 为基数, 50%
交易日 起至授权 日起 36 个月 公司2023年净利 润增长率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不低于140%
注:上述指标计算时使用的净利润为经审计合并报表口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该净利润指标为剔除股权激励费用后的数据。
同时,激励对象所在的分公司、子公司需至少完成与公司签订的《经营业绩责任书》中利润总额业绩指标的80%,未达标的分公司、子公司的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
公司制定的《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根据个人的绩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必须为优秀、良好或合格,才可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比例进行行权。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则激励对象按照本激励计划不能行权当期行权额度,该部分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三、预留部分授予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12日止,公司已收到98名激励对象缴纳的266.00万股限制性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