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ST 洛玻 股票代码:600876 编号:临2010-029
重大事项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责任。
继2010 年6 月30 日,本公司与三家借款银行及中国建筑材料集团
公司(“中建材”)在北京签署有关原《借款合同》及《担保合同》的合
同变更书后,于2010 年9 月29 日,本公司及子公司又与一家借款银行
及中建材在北京签署有关原《借款合同》及《担保合同》的《协议书》。
一、合同变更书及协议书主要内容如下:
(一)借款金额:人民币11,000 万元。
(二)借款期限:
原借款期限作如下变更:贷款人同意为借款人调整贷款,借款调整
期限为7 年,即从2010 年2 月1 日起至2017 年1 月31 日止。
(三)利息:
免除从2010 年2 月1 日起到2017 年1 月31 日期间的所有利息。
(四)还款期限:
前2 年,即从2010 年2 月1 日起到2012 年1 月31 日,借款人不须
执行分期还款计划。后5 年,即从2012 年2 月1 日起到2017 年1 月31
日,借款人每年偿还贷款人本金7.2%(按月偿还本金6‰)。
(五)协议书关于担保变更:
中国建筑材料集团有限公司为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的重组贷款(即
此次签订的《协议书》中涉及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时解除原借款担保。
(六)相关《协议书》签署各方对理解或履行此次签订的《协议书》
有歧义的,按照相关文件的规定执行。
二、影响
根据该家金融机构与本公司签订的《协议书》,未来将对本公司经营
产生影响,涉及借款本金人民币11,000 万元,按本公司目前执行的借款
利率计算,预计2010 年本公司减少利息支出人民币6,502,980 元,2011
年至2017 年每年可减少利息支出人民币7,106,550 元。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 年9 月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