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火炬高新技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获准公告
本公司将于近期公布《配股说明书》,《配股说明书》是本次配股的法律文件,股东和其他投资者在作出认购以配股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配股说明书》,并将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一、本公司1998年4月20日第九次股东大会投票表决通过的配股方案已经广东省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粤证监函[1998]201号文同意,并于1998年11月26日获中国证监会证监上字[1998]143号文件复审批准。
二、配股方案概要:
1、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
股票面值:1.00元人民币
配售价格:6.00元人民币
2、配售比例及数量:
本次配股以1997年度末的股本总额26964054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10:2.307的比例配售。本次配售可配股份总量为62224740股,其中中山火炬高新技术产业(集团)公司承诺以现金全额认购应配股份8325000股,其他法人股股东承诺以现金认购应配股份中的4537500股,其余部分放弃;社会公众股股东可配32732640股,本次配股实际配售总数为45595140股。
3、本次配股的认购方式:拥有配股权的股东根据所持有的股份按比例认购。
4、在国务院就国家股、法人股的流通问题作出新的规定之前,法人股股东认购的配股暂不上市流通。
5、本公司《配股说明书》近期将在《上海证券报》上刊登。
中山火炬高新技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一九九八年十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