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68 证券简称:梅雁吉祥 公告编号:2021-016
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
公司原聘任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由于项目时间存在冲突无法按公司要求的时间进度完成审计工作,鉴于公司的战略发展和会计师审计工作安排需要,经综合考虑,公司拟改聘信永中和(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
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3 月 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29 人,注册会计师
1,750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600 人。
信永中和 2020 年度业务收入为 31.74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22.67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7.24 亿元。2020 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346 家,收费总额 3.83 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采矿业等。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20 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1.5 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2018 年至 2020 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
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8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17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
督管理措施 19 次和自律监管措施 0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古范球先生,1999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09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5 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邓丽女士,2009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8 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邓余敏先生,2019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 160 万元,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公司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公司原聘任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基本情况: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1568093764U
2、企业类型:特殊普通合伙
3、主要经营场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 61 号四楼
4、资质情况: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
截至 2020 年,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服务年限为 1
年。2020 年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公司原聘任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由于项目时间存在冲突无法按公司要求的时间进度完成审计工作,鉴于公司的战略发展和会计师审计工作安排需要,经综合考虑,公司拟改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各方均已明确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会计师的沟通》要求,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变更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能够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同意公司改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真审核了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认为:信永中和会计
师
事务所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满足公司 2021 年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资料,我们认为其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满足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同意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决议,同意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 2021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公司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 O 二一年十月二十九日